2014年,沈阳市出台相关规定,今后新建住宅建筑应当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温控制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在可以实施供热计量区域内,新开工的新建住宅建筑应当保证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分户计量收费的要求。同时,室内采暖系统要具备安装温度控制装置的条件,并安装恒温控制装置;每个供热计量单位要安装计量装置和同步数据远传通讯设备,配备抄表数据库和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并与收费管理系统联网;热源和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热量表具备数据远传功能。安装的室内恒温控制装置和供热计量装置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要求,所需的购置及安装费用应当纳入建设成本,由建设单位承担。
记者了解到,目前沈阳的新建住宅建筑均安装了热计量表,并拟投入使用。但是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热计量表在价格、质量及产品的其他主要参数不一致。供热公司虽然受政府指定为热计量装置安装的验收方,但无权指定开发商使用何种产品。而部分开发商为了降低工程成本,可能会选择低廉的计量表,能否使用或准确计量,无法得知。有关人士建议,热计量表可以与水表、电表、燃气表一样,在全市使用统一标准,由房产供热部门统一管理。来源: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