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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热协会刘贺明:热计量收费势在必行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7  浏览次数:511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中国城镇供热协会秘书长刘贺明表述了他对供热计量改革的观点。

刘贺明表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大气污染问题,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37号文件)表明,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通过供热计量改革降低建筑的采暖能耗是建筑节能、缓解能源紧张、降低污染的必要途径之一。

改革必定会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近期住建部对我国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的供暖计量改革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问题。刘贺明认为当前,我国供热计量改革还面临着一个核心问题,即热计量收费问题。实践证明没有供热、计量价格,相关收费是不行的,所以我们要求各个城市,供热计量价格都必须是以政府出台政策的方式进行。到2013年一共有117个城市出台了供热计量价格。

中国供热信息网获悉,关于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安装比例,刘贺明谈到我们要求在标准规范上说明要强制实施。在标准规范制定过程中,将安装计量装置作为强制性条款编入其中,并在检查中重点核查。目前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安装比例自2011年开始都处在70%以上,大部分都安装了计量装置,但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却很不理想,因此,目前的工作核心和重点就是全面推进计量收费。只有真正实施计量收费,不装表、装假表、假收费等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对已经安装了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实施计量收费。供热计量收费已经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评估考核办法中。各地也将把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纳入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中,严格考核。对于那些局部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

认真执行“两个不得”

中国供热信息网获悉,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否则,不得予以验收备案、不得销售和使用。对违反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的规划、设计、监理、施工、房地产开发等单位,重点在施工和开发等环节,要依法进行严罚,情节严重的药吊销企业资质。

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

赋予供热企业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购权、安装权。对符合供热剂量条件的建筑。供热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实行按实际用热量收费,并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更换。

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

刘贺明谈到住建部和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北方采暖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规划明确到2015年完成近8万公里老旧一次管网及热力站、二次管网改造。时间紧、任务重。今年我们将对各地实施情况加大监督力度,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尽早确老旧管网改造资金和政策支持。

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中国供热信息网获悉,取消各种人为的地方性事前强制性准入,放开市场,由供热企业直接面对供热计量生产商进行招投标,所有合格表生产商都可以参与竞标。充分利用国家队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在供热计量改造和收费项目中,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充分发动用户参与计量收费

刘贺明认为应该督促各地在当地媒体和小区内公示本年度计量收费小区名称、计量热价、监督电话、合同。供热企业要及时通知用户耗热量和热费,来刺激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来源:慧聪供热采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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