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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万行业协会将与行政机关脱钩 被摘红顶中介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3  浏览次数:536
     昨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要求,脱钩试点2015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来源:京华时报)

脱钩试点由民政部牵头

方案明确,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方案还提出了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二是坚持法制化、非营利原则;三是坚持服务发展、释放市场活力;四是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

方案确定了脱钩任务和措施:一是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二是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三是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四是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五是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在组织实施上,方案明确,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民政部牵头负责,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

>>链接行业商协会近7万年增长10%至15%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80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我国出现了一批独立自主、能力突出、公信力高、示范作用强的行业协会商会,这些行业协会商会在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参与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协调国际贸易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焦点

1、三类协会商会需脱钩

《方案》规定,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执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2、公务员禁商协会任职

根据方案,脱钩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为实现彻底脱钩,方案明确了“五个分离”。

机构分离,取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职能分离,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对适合其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资产财务分离,行业协会商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行独立财务管理,自2018年起取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人员管理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使用的事业编制相应核销,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各类管理关系,加强综合监管。

3、根据试点定体制机制

《方案》要求,在方案印发一个月内,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门出台相关工作的实施办法或规定。2015年下半年开始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第一批试点,2016年6月底前完成。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各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履行相关监管责任。在重要的行业协会商会试行委派监事制度,委派监事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政策。所派监事不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取酬、享受福利。

释疑

目前行业商协会有何问题?

行政化色彩浓自身管理不足

该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

其中,行政化色彩较浓。由于我国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专业部门的撤销设立的,与政府之间有着密切关系,协会商会的领导大多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部分协会商会习惯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一些行政主管部门也习惯将协会商会作为其附属机构直接指挥,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自主性较为欠缺,影响了协会业务活动的有效开展,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门的影响力向会员企业摊派会费,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增加企业负担。

此外,行业协会商会自身能力建设不足。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尚未建立起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民主管理不落实,财务管理不透明,自律性和诚信度不高,社会公信力不足。有的行业协会商会待遇不高,难以留住人才,专职人员数量较少。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对行业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缺乏对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创新性的研究和思考,服务会员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

脱钩是否会造成“脱管”

将制定行业商协会管理制度

该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条件、负责人产生办法、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强化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令撤换并依法追究责任。

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活动的管理。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档案,探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处罚和取缔情况。

     加强专项治理。配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编办等部门,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专项活动。对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解读

行业协会商会立法正在进行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凤仪说:“作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纽带,行业协会商会在为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企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应发挥积极作用,做市场需要做却无人牵头的事,政府想要做却无精力做的事。”

“只有摘下行业协会商会的红顶,才能切断利益链条和身份依附,让它们在市场搏击中强身健体,走向良性发展之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占斌说。

完全分离才能找回自我,轻装上阵。“脱钩改革将促进我们自主运行,提升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更好地为企业、行业提供智力支撑,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人说。

“这次改革配套了一系列支持和监管政策,包括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扶持力度,加强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建设,确保脱钩不脱管。”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从国际经验看,运用购买服务方式是政府资助和扶持行业协会商会的普遍做法。这样能帮助协会商会脱离“二政府”身份,通过服务不断“开源”,促进它们可持续发展。

方案已经明确,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工作。“要通过立法确保行业协会商会从摇篮到坟墓整个生命周期发生的主要法律关系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记者了解到,行业协会商会法已经列入我国立法机关的相关立法工作规划,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

当下更为紧迫的是行业协会商会自身的制度建设。刘俊海指出,现在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制定的章程千篇一律,有的章程处于失灵状态,这恰恰是协会商会创新功能疲软、自律功能不彰、潜在风险巨大的根源。

孙凤仪指出:“我国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众多,机构、职能、资产、人员等情况不尽相同,完成脱钩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只有敢于触及矛盾,敢于涉险滩,才能既审慎稳妥又坚定果敢地推进这一方案落地生根。”

“红顶中介”摘帽子的时候到了

据新京报报道称,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借用行政资源乱摊派、乱收费被俗称为“红顶中介”,如今,“红顶中介”摘帽子的时候到了。

昨日,中办、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对外发布。方案提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今年下半年将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一批试点。(来源:新京报)

机构、资产、人员全分离

近年来,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派、乱收费等行为饱受社会诟病。

随着方案的公布,我国近7万家行业协会商会将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各级行政机关脱钩。

方案提出“社会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提出在5个方面全面脱钩,明确提出“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下半年首批试点100个

方案对脱钩的实施确立了时间表,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民政部将设立试点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下半年将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一批试点。根据部署,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据了解,在地方层面,今年下半年将首先选择几个省一级协会开展试点。“脱钩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释疑1

行业协会商会为何要脱钩?

部分借助行政力量摊派会费,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

据悉,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

“这些行业协会商会在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参与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协调国际贸易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

该负责人介绍,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专业部门的撤销设立的,与政府之间有着密切关系,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门的影响力向会员企业摊派会费,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增加企业负担。

例如,审计署公布的2013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显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3年在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过程中,未经批准违规收取参评单位评审费1418.55万元;中华医学会未经批准违规收取资格考试复训费1965.04万元,将618个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1.14亿元收入存放账外。

同时,协会商会的领导大多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部分协会商会习惯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一些行政主管部门也习惯将协会商会作为其附属机构直接指挥。

此外,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也比较突出。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尚未建立起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民主管理不落实,财务管理不透明,自律性和诚信度不高,社会公信力不足,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

释疑2

脱钩后政府怎样监管?

强化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推行任前公示

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是否意味着它们将脱离政府的监管?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脱钩不等于脱管,脱钩后要切实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

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介绍,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活动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建立负责人任职条件、负责人产生办法、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强化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令撤换并依法追究责任。推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

同时,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档案,探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此外,民政部还将配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专项活动。对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派、乱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追访

北京30个行业协会已率先试点“脱钩”

今年,北京市民政局将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试点,要求现职干部一律不得在试点协会、商会兼职。6月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5个部门下属的30个行业协会,率先试点同政府部门脱钩。

“政府部门一些官员在社会上任职,过去十多年以来是普遍现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据记者了解,北京市存在大量的行业协会商会,其领导人有在职和退休的官员,一些兼职的官员级别还不低。

有人士透露,近年一次整治中,北京曾对兼任行业协会的干部提出严厉“劝退令”——“要不辞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要不辞去公职。”

在区县层面,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北京至少有5个区县明确提出,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行业协会兼职方面的相关制度,对不规范行为实施清理。

海淀、昌平、平谷等区县今年将重点清理书画协会“官气”现象。对于非专业出身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在各类书画、艺术等协会中兼任领导职务。平谷区委书记张吉福表示,年内该区将完成这一专项整改。此外,“其他像(平谷)大桃等涉及经济发展的协会,只许兼任一届,不能超过两届,别变成终身制。”

据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随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出台,北京市的相关试点工作将更加有章可循,将会按照方案的要求完善好北京市的脱钩试点工作。来源:慧聪供热采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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