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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要闻

不达标锅炉年内拆完 烟台港厂区供热并入500管网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7  浏览次数:293

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燃料油、石油焦等,去年开始,烟台市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半年时间过去了,记者从烟台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正在有序的拆除。

《通知》要求芝罘中心区、烟台开发区东区、牟平区北部、高新区都属于禁燃区,这些范围里,除了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外,其他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的各种燃用设施都将进行淘汰或者改用清洁能源。

“像小锅炉排放的烟尘埃,里面含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这个排放对低空的污染非常重,如果淘汰了,对改善空气质量有很大帮助。”烟台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董利国向记者介绍了高污染燃料的危害。

在烟台港,记者看到工作人员对2号锅炉正进行拆卸。烟台港环保检测站工作人员说,他们所拆的这些锅炉是八十年代建设的,距今有二三十年的历史。烟台港环保检测站站长孙德会说:“九个锅炉房一共有十台锅炉,总吨位在46吨整,主要负责整个芝罘弯港区冬季供暖,一年烧煤约5000吨左右。”

据了解,2号锅炉是他们拆除的第一组锅炉,之后会陆续拆除共十台锅炉。拆除锅炉后,烟台港厂区内的供热将并入500管网,并入管网后供暖的成本虽然高于烧气,但却省下了不少管理和维护。

烟台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董利国说,上半年市区一共淘汰95台小型燃煤锅炉。目前,全市禁燃区内的120台燃煤锅炉已经拆除大半,剩下的预计在今年年内会拆完。“烟台今年上半年各项空气指标都有好转,好转最突出的就是二氧化硫。”

目前拆除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对于禁燃区之外的燃用设施,将来也会实行越来越严格的审批程序。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对违反规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或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市民如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12369进行举报。 来源: 大众网(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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