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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要闻

热计量表成摆设今冬到底咋供暖?(图)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9  浏览次数:299
明湖小区五区部分居民楼已完成外墙保温
明湖小区五区部分居民楼已完成外墙保温 记者曹莫 摄

  近日,家住明湖小区的居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所在的五区于2014年-2015年采暖季刚加入集中供暖,每户也都安了热计量表,但是首次供暖还是按房屋面积交纳的采暖费,并未按热计量供暖。“既然安装了热计量表又不用,那不成摆设了吗?”

  明湖小区位于大明湖南岸,县西巷东侧,去年刚加入供暖的是五区的700多户居民。记者在该小区居民楼内看到,楼道里每户都延伸出了看上去较新的管道,层与层之间的拐弯处也确实各有两个上了锁的热计量表箱,上面还标注有“济南热电”字样。

  负责该片区供暖的济南热电相关人士表示,今冬供暖季具备采用这种供暖方式的条件后,居民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

  根据去年出台的《山东省供热条例》,相关建筑得完成节能改造后,才能进行热计量采暖。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五区不少居民楼已完成外墙保温等节能改造,还有居民楼正在进行,该小区暖气安装小组成员告诉记者,预计今冬正式供暖前这项工作就能完成。济南热电相关人士表示,待具备相关条件后,他们会主动与小区居民对接,居民可自主选择按面积采暖还是按热计量采暖。“选择按热计量采暖的居民需与我们签订相应合同,在11月15日前按面积交纳,供暖季结束后再按计量结算。”

  此外,还有居民反映,如果不想用热计量供暖,能否退还热计量表的费用呢?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安装分户热计量装置是供暖条例的要求,所以并不能退还费用。   来源: 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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