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湖区整体目标,前期,各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所有燃煤(生物质)锅炉进行了调查摸底,实施登记造册,并大力开展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整治淘汰宣传工作。“在确保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我们鼓励相关工业企业通过集中供热或改用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方式,取代分散、小型燃煤锅炉供热。”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那么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整治有哪些要求呢?“具体来说,各镇(街道、园区)内集中供热管网尚未接通,但天然气管网已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原则上采用天然气供热取代原有燃煤小锅炉,在建成区外可采用压缩成型生物质锅炉取代原有燃煤锅炉。”该负责人说,同时,尚未接通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的工业企业,允许采用压缩成型生物质材料、电能代替改造燃煤小锅炉。
“天然气和供暖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对未批先建的锅炉坚决予以取缔拆除”……而记者也在《南湖区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整治淘汰实施方案》中看到,该文件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燃煤(生物质)锅炉建设,对确因生产公益需要的,必须首先经环保、发改、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审批,同时充分落实污染治理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压缩成型生物质锅炉建设。
同时,为鼓励企业(单位)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南湖区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并结合辖区实际,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下小锅炉淘汰或改造的企业(单位),给予资金补助。“即2015年底完成淘汰改造的,每蒸吨补助2万元。”该负责人说,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淘汰改造的,将不给予任何补助。
经排查统计,南湖区燃煤小锅炉共有246台,目前已完成淘汰改造191台,淘汰工作进展顺利。“接下来,在确保稳步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的基础上,南湖区还将通过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查工作,对前期下达治理任务的小锅炉使用企业(户)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实施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依法严肃查处,以坚决扼制违法燃煤小锅炉反弹现象。”该负责人说。 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