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25日电 (记者李晓玲)记者从新疆发改委了解到,2008年,新疆将在确保全区煤炭供需平衡的前提下,保持煤炭价格的相对稳定。
据了解,目前新疆供热用煤继续执行2007年合同价,出矿价格总体保持在120元/吨以内。神华、潞安、徐矿等大型生产企业1-2月电煤出矿价格均按照新疆2007年出台的限价执行,每吨不超过110元。
新疆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煤炭预测资源量达2.19万亿吨,占全国预测资源总量的40%以上,位居全国首位。新疆煤炭资源具有储量大、热值高、开采方便的特点,开发潜力巨大。
为了保证新疆煤炭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新疆发改委规定,2007年新疆实施的煤炭临时限价干预措施在今年4月15日到期后将顺延执行,新疆南部和田、喀什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三地州居民生活用煤价格也将保持在去年底的水平,和田地区为每吨500元左右;喀什和克州由于煤炭产地不同,每吨价格为380-55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