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据了解,具有本市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以申请冬季取暖补贴:有重度残疾人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以下简称:低保、低收入)家庭;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同时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其中一项补贴条件申请,不可重复申请。
■申请材料
按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城乡居民低收入救助证》原件;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户主或残疾人本人办理领取补贴银行存折(卡)所需《居民身份证》原件。
按照一户多残家庭申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户籍内两名及以上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户主或残疾人本人办理领取补贴银行存折(卡)所需《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证明材料。
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持规定申请材料,到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取暖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当年冬季取暖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每年11月1日—11月30日,区县残联将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困难残疾人家庭在享受每户400元冬季取暖补贴的同时,还可以申领民政部门为困难群体发放的取暖补贴。也就是说,从今年起,困难残疾人家庭每年可以领到两份冬季取暖补贴。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