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3月开始,济南市组成4个专项检查小组,组织开展了采暖期结束时期环保专项检查,对全市10个区县的200余家单位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着重查看了排污单位脱硫除尘设施建设及运行、人口集中地区物料防尘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建成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等情况。从检查结果看,绝大多数单位能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脱硫除尘、煤堆防尘等措施落实较好。但检查仍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济南市将依法分别采取行政处罚和限期整改等措施。下一步,济南市将结合在线监控和旬查、旬测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重点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为济南市节能减排和空气质量的改善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