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经信委了解到,全县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清洁化改造正在全面铺开。改造方式主要为:10蒸吨/小时—2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需改造成使用天然气、集中供热(蒸汽)、电,或者停止使用。其中因客观原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允许使用经环保部门认可的成熟清洁燃烧技术进行过渡,但必须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并实施24小时环保在线监测。2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必须强化脱硫脱硝等技术改造。除了采用过渡措施的企业在8月15日前完成以外,其余涉及改造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7月31日前完成清洁化改造。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