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常州市在用锅炉有1904台,涉及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发电蒸汽锅炉四大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常州市质监局联合省特检院常州分院开展了我市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工作,通过对热效率、过量空气系数、排烟温度等指标测试,发现燃气锅炉的平均测试热效率为89%,比燃煤锅炉的平均测试热效率高约12个百分点。据了解,去年常州市共有591台锅炉办理注销(报废)手续,多数为1蒸吨以下的小型燃煤锅炉,比2014年注销数量多411台。从现在起,凡有新增锅炉,企业必须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且必须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节能低碳规定要求。对不能提供环保批准文件的燃煤锅炉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另悉,常州市监部门还将组织各辖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以小锅炉为主的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小锅炉“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情况,并现场抽查司炉工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注意事项。对发现有各类隐患的企业,将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是指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 来源:常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