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日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第一批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实施方案》,并就下一步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明确,在自治区本级首批拿出13个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脱钩改革试点的同时,地(州、市)级也应当与自治区同步开展第一批试点,选择的第一批试点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0个。
这13个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分别是:自治区发改委负责新疆价格协会脱钩试点;自治区经信委负责新疆模特行业协会、新疆节水行业协会、新疆陶瓷紫砂协会、新疆酚醛材料行业协会、新疆品牌建设促进会脱钩试点;自治区住建厅负责新疆建设教育协会、新疆城镇供热协会的脱钩试点;自治区交通厅负责新疆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的脱钩试点、自治区商务厅负责新疆饭店协会、新疆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脱钩试点;自治区旅游局负责新疆导游协会的脱钩试点;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负责新疆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协会的脱钩试点。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既是一项改革任务,又是一项政治任务。国家要求用3年-5年时间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对于按时完成全区1536个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任务艰巨而时间紧迫。通过首批试点,各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力争探索出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同时,及时发现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后续扩大试点提供借鉴。
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分两级同步实施,一方面是自治区级。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同时,指导各地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另一方面,地(州、市)级。地(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州、市)和县(市)级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