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切实削减兰州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今年兰州市将耗资3145万元用以奖励95台195蒸吨燃煤供热锅炉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其中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按照10万元/蒸吨的标准,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并达到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按照5万元/蒸吨予以一次性补助。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的锅炉改造“主力军”是远郊三县一区。
95台195蒸吨供热锅炉纳入改造计划
2013年为了治理冬季因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提升居民供热质量,我市启动了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经过3年的运行,改造后的锅炉除了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外,供热质量也得到了提升,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消减因冬季燃煤供暖产生的污染物,今年计划改造全市范围内95台195蒸吨供热锅炉。“随着主城区燃煤锅炉改造的完成。今年改造锅炉的‘主力军’主要为远郊三县一区的燃煤散烧锅炉和部分城区内现有的水煤浆锅炉和煤粉锅炉的提升治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依据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工作的扶持意见》(兰污指办〔2016〕38号),对目前已经开工建设且于2016年底能完工的项目单位,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按照10万元/蒸吨的标准,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并达到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按照5万元/蒸吨予以一次性补助。
以奖代补资金预拨80%
为了加快改造进程,市环保局要求,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县区环保局尽快将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拨付,先预拨80%,待项目建成验收后按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再清算剩余的20%资金。
同时县区环保局负责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编报、整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治理改造项目资料,保证一户一档,确保项目从开始申请立项到项目完工验收过程中所有资料齐全完整。县区环保局要检查监督各项目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扣留、滞留、挪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严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追回专项资金;同时追究相应监管部门责任。 来源:中国供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