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大气办了解到,石家庄市《城市区域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已制定实施,其中明确,2016-2017年采暖季,省会中心城区力争实现分散采暖无煤化,省会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散煤压减替代要达到20万吨以上。
实施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县城
根据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部署和石家庄市削减煤炭、大气污染治理要求,石家庄市将通过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和洁净燃料(洁净型煤、无烟煤、兰炭、生物质压块等)替代,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
《方案》指出,城市区域散煤压减替代范围有:东三环、南三环、西三环及北延至京昆高速公路交汇处、京昆高速公路向北至滹沱河交汇处、滹沱河向东与原京港澳高速公路交汇处、原京港澳高速公路向南与石黄高速公路交汇处、石黄高速公路向东与东三环路交汇处围合的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县城建成区内所有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机关事业单位。
将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在散煤压减替代工作中,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将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配合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型煤锅炉和兰炭锅炉,适度布局建设燃用洁净燃料的大型清洁高效供热站,实现小区域集中供热和散煤减量替代。
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具备管道燃气条件的,实施“煤改气”方式替代。对于不具备管道燃气供气条件的,鼓励采用电能供热和电力驱动供热等电供热方式,实施“煤改电”替代。
对于以上方式均不具备的,可以实施以洁净型煤为主的洁净燃料替代,同时配套推广型煤专用炉具。
“煤改气”居民每户补贴3900元
对实施“煤改气”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按每户3900元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其中,2900元用于支付居民生活和燃气采暖初装费等费用,不足部分由实施“煤改气”的燃气企业承担。
“煤改气”燃气采暖设备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居民用户可在中标目录中自由选择燃气采暖设备,并享受1000元财政补贴,燃气采暖设备价格的差额部分,由居民用户自行负担。
如居民用户所需燃气灶具由用户按现行燃气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自行购置、安装和使用的,费用自理。居民“特困户”和“五保户”在“煤改气”中应自行承担部分的费用,由各县(市)、区统筹解决。同时,对2016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用户当年给予相应运行补贴。
“煤改电”居民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
对居民分散燃煤采暖用户实施“煤改电”的,按设备投资额70%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用户可在《石家庄市城镇供热“煤改电”试点采暖设备中标入围企业及产品目录》中选择设备。
“煤改电”用户冬季采暖运行费用,由用户承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中,峰谷分时计量表,由当地供电公司负责安装并管理。“煤改电”工程增加的户表以上供电网络改造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
购买使用洁净型煤每吨补贴300元
居民购买使用洁净型煤每吨补贴300元,城乡居民只负担洁净型煤销售价格与财政补贴的差额部分。
居民每购置一台型煤专用炉具,需同时购买2吨以上洁净型煤。型煤专用炉具按照销售价的80%予以一次性补贴,1600元封顶。
此外,对涉及“煤改电”、“煤改气”实施燃煤锅炉拆除,以及燃煤采暖用户实施型煤锅炉和兰炭锅炉改造的,燃煤采暖锅炉拆除按每蒸吨/时补贴3万元;对居民供热使用的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后,新建燃气锅炉,每蒸吨/时补贴20万元(按1蒸吨/时供热1万平方米折算)。
10家企业50多种产品可供选择
经石家庄市委托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目前来自青岛、广东、上海等地的10家企业已经中标入围,将为石家庄市城市区域“煤改气”的居民,提供50多种型号的燃气采暖热水炉。
入围某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为石家庄市城乡居民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装方案,并派专人指导居民安装调试,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据市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处负责人介绍,对于入围企业的产品,石家庄市将做好抽检工作,发现问题或与招投标文件不符的,将及时督导企业纠正并依法处罚。他建议,居民可根据家庭房屋面积、经济承受能力等,自由选择目录内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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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大力推进散煤压减替代工作 每立方米天然气补贴1元钱
2016-2017年采暖季内,城区“煤改气”居民每使用1立方米天然气,将被给予1元补贴,最多补贴至900元。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城市区域散煤压减替代调度会上获悉的。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散煤压减替代工作,根据《石家庄市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石家庄市委托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完成了城市区域“煤改气”所需燃气采暖热水炉采购及安装入围公开招标,并将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进行了公布。
据市城市区域散煤压减替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煤改气”工作顺利完成,实现居民用户应改尽改、即改即用,并防止出现散煤复烧,石家庄市将对2016年城市区域实施“煤改气”的居民用户2016-2017年采暖季给予运行补贴。
其中,对于2016年城市区域实施“煤改气”的居民用户,采取先交费用气,后核定补贴的方法。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法定采暖期内,城市区域“煤改气”居民每使用1立方米天然气,将被给予1元补贴,最多补贴至900元封顶。如发现使用燃煤采暖的,取消补贴资格。
这位负责人表示,2016年城市区域“煤改气”、“煤改电”居民户数,将按实际替代燃煤户计算。一户多宅、非当地户口购买当地房屋,均可界定为“煤改气”、“煤改电”居民户,但独栋大面积住户只能界定为一户。
居民如何进行燃气采暖热水炉的选购和得到补贴?据介绍,在燃气采暖热水炉的购买中,需要村(居)委会会同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企业,组织居民选购炉具。购买时,居民只需缴纳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价格与财政补贴的差额部分。
同时,“煤改电”采暖设备的选购和补贴等项工作程序,参照燃气采暖热水炉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今年全市农村将推广高效清洁炉具17万台 农村地区将压减替代散煤50万吨
为做好农村地区散煤压减替代工作,石家庄市已制定相关方案,其中明确,今年全市农村地区将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17万台,散煤压减替代50万吨;明年再推广炉具5万台,农村地区完成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
据介绍,农村地区散煤压减替代工作的实施范围,是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以外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分散燃煤采暖农村用户。
针对农村燃料多样化的特点,农村地区将推广采用洁净燃料、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热效率在70%以上、供暖面积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的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每台炉具将给予相应补贴。
在电力保障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扩大碳纤维电采暖、空气源热泵等先进技术采暖规模,省级每户补贴2700元;在天然气、沼气、生物质气实现区域,扩大“煤改气”使用规模,省级每户补贴2700元。
对于住宅保温措施到位,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推广太阳能采暖为主、其他能源为辅的采暖模式,省级每户补贴1.5万元;在具备地热资源的地区推广地热采暖,单户或小区集中供暖的,省级每户补贴2700元。
农业生产单位(畜禽养殖、温室大棚)改造新型锅炉,使用洁净燃料,以及采用“煤改电”、“煤改气”等替代传统燃煤锅炉的,省级每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供暖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今年,30%设施农业生产单位,要完成清洁燃烧改造;2018年,要全部完成清洁燃烧改造。
同时,石家庄市还将大力抓好秸秆收、储、运和初加工体系建设,积极宣传推广生物质燃料。对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为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供暖的企业,省、市、县也将给予相应的补贴。 来源:石家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