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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要闻

河北:各地要在供暖日前15天具备供热条件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30  浏览次数:238
     记者从9月28日召开的全省供热保障调度会上获悉,预计今年冬季,全省新增供热能力可保障7000余万平方米。会上提出,要建立提前供热预热机制,各地应当在法定供暖日前15日具备供热条件。

会议指出,受今年汛期以及禁煤区“煤改气”工作影响,一些地区供热保障工作任务繁重,现在距今冬采暖期仅有一个月左右时间,希望各地紧盯各项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将工作落实到位。要抓紧工程收尾,各项目要在采暖期开始前10天达到运行条件。同时要确保燃料供应充足,做好燃煤储备、提前掌握气象信息。

据悉,省政府将考核今年县城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和供热保障工作。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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