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府东、府西街以北、胜利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两侧燃煤锅炉9月底前必须全部拆除。4月28日,太原市环保局确定了今年太原集中供热范围,要求凡在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燃煤采暖锅炉全部停止使用,并进行拆除。
2008年太原市集中供热范围包括:府东、府西街以北、胜利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范围内及上述街道两侧;迎泽西大街以北、北中环街以南、和平北路以东、滨河西路以西范围内及上述街道两侧;迎新街地区。凡在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燃煤采暖锅炉2008年停止使用,并于2008年9月底之前自行拆除。
同时,太原各环保分局要对在供热范围内所有燃煤采暖锅炉于5月20日前予以查封。因供热施工等原因暂时无法实现集中供热的单位,要由集中供热单位出具证明,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合格的燃料,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