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成立于1987年6月20日, 是由城镇供热企业为主体、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协会宗旨:充分发挥联系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自律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规范,推进我国城镇供热事业持续发展。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目前共有会员单位515家,其中供热企业179家,设备厂商194家,大学院校、设计院、研究院、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等123家,占比分别为34.8%、37.7%和23.9%。
组织机构:
领导机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工作机构:秘书处(北京)、财务部(北京)、技术委员会(北京)、标准化委员会(北京)、冬冷夏热工作委员会(合肥)、《区域供热》杂志(北京)、企业经营管理部(长春)、企业发展策划部(吉林)、技术咨询部(沈阳)、专业设备部(唐山)、供热计量工作部(天津)和思想文化建设部(哈尔滨)。
业务范围:
1、受政府部门委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研究和制订;参与制订修订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
2、开展咨询服务。推进供热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和组织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鉴定和推广应用。
3、根据授权,开展供热行业统计。收集整理供热基础性资料,为政府部门和会员提供参考。
4、开展交流与合作。开展国内外同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根据行业发展需要,举办相关展览会。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5、组织供热行业业务技能培训工作;组织与供热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负责组织团体标准的编制、发行。
6、根据规定,编辑出版会刊和信息资料,建设和完善本团体网站。
7、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
课题介绍:
2015年度至今,协会已承接并完成以下课题项目:
《燃气、燃煤、燃油等不同燃料形式集中供热成本与价格研究》
《城镇供热行业市场化改革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政策研究》
《北方采暖地区供热燃煤锅炉更新改造政策措施研究》
《城镇供热安全防范规程研究》
《城镇供热技术政策研究》
涉外交流:
1、与丹麦区域供热委员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并在1994年、2013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截止到现在,中国城镇供热协会与丹麦区域供热委员会已联合主办了四届中丹绿色供热论坛"。
2、协会从1996年开始与法兰克福展览(上海)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中国国际供热通风空调、卫浴及舒适家居展览会”,并且在展会期间举办“中国国际暖通高峰论坛”,现在这一展会已成为亚洲领先的暖通行业盛会。
3、2015年与韩国地域暖房公社开展交流合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
4、与瑞典供热协会合作, 参加2014年斯德哥尔摩国际暖通制冷大会。
5、2016年与意大利能源协会合作举办中国-意大利环境保护论坛。
6、2017年与芬兰能源俱乐部合作举办中芬能源日活动,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