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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要闻

长春市今日正式停止供热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0  来源:长春晚报  浏览次数:326

长春的气温最近一直起起伏伏,记者想告诉忙着穿秋裤脱秋裤的市民,从10日也就是今天起,我市2017-2018供热期正式结束。没有暖气的日子来临了,有些事情市民要记住,暖气水不要放,退费要保存好测温记录。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所属于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的市民有福了,因为他们将享受到延期停热的福利。

有热企开始

收新热费

昨日,记者还与我市各大热企取得了联系。同鑫热力、长春市供热集团、大唐热力等多家热企都将于4月10日零时停热。长热集团此前预计延长5天供热,后因天气气温升高而决定于4月10日零时停热。这边供暖刚刚停止,那边已经有供热企业开始了新一轮的供暖费缴费时间。近日,长春净月热力公司向所属用户下发了一则“收费通知”。记者在通知中看到,该热企从4月13日至4月30日向用户收取2018-2019供热期的采暖热费,并对缴纳全额热费的用户给予3%的优惠。“通知”中还明确了关于“恢复供热”和“报停”的相关要求。即“恢复供热”和“报停”均须在10月15日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热企视为“继续停热”和“继续供热”。

宇光热力延长供热时间

供暖期结束了,热企是否延时供热?室温不达标该如何退费?是市民最关心的话题。截至目前,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表示将延长至4月13日零时停栓。

昨日,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所属的小区内已经贴出了“延期停热”的通知。通知中显示“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本供暖期供热服务应于4月10日全部结束,但由于近期天气变化明显,昼夜温差较大,为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提高热用户居住质量,根据未来天气变化情况,我公司供热时间延长至2018年4月13日零时止。由于供热系统仍处于热循环状态,提醒广大热用户在此期间注意维护室内供热设施,不要随意改动供热管线或操作供热阀门,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我公司联系。”也就是说,归属于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供热的小区将享受到延迟供热福利。

记者从宇光热力获悉,该公司目前供热面积为1000多万平方米,区域内共有51个小区及多家企事业单位,居民用户近8万户。

暖气水不要放关闭供热管主阀门

供暖结束,很多人喜欢放掉暖气水,这种方法不可取。记者从各大热企获悉,暖气片和管道中的水是软化水,能有效隔绝空气进入暖气片和管道,延长暖气片和管道的使用寿命。

此外,供暖一旦结束,建议市民及时关闭家中的供水管和回水管的主阀门,这样家中暖气片和管道处于满水湿保状态,有利于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还可以防止热气夏季检修或新采暖季来临前注水试压时因家中无人发生意外泄漏无法及时处理的问题。由于停热后管道中依然有水,加上压力和温度的变化热胀冷缩的缘故,在停热之后的几天里,家中暖气片与暖气管接口处、暖气片的阀门处可能出现漏水情况,居民要注意观察,发现有渗漏及时报修。

实行阶梯退费最高退105%

供暖期结束后时代,退费,绝对是很多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今年,长春市公用局联合长春市发改委修订完善了《长春市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于供热不达标用户,将实行阶梯退费,最高可退当月热费的105%。《通知》中要求,供暖期内,居民用户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摄氏18度;低于摄氏18度的,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连续停热2天或累计超过7天的,视为影响范围内的供热不达标,按影响天数向影响范围内所有热用户退费;居民住宅每月有两次室内空气温度检测不达标记录 ,即视为一个月供热不达标(两次室内空气温度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5天)实际检测温度为16.5℃至17.9℃的,退还30天热费的80%;15℃至16.4℃的,退还30 天热费的100%;14.9℃以下的,退还当月热费的105%(其中100%为热费,5%为违约金)。但同一栋楼房居民入住率不足50%的;由于房屋围护结构和居民用户室内采暖系统原因影响供热效果的;发生极端气候超出供热设施设计范围确定的室外计算温度的;发生不可抗力时间,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退还热费情形的不予退还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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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不热外面热

回暖模式随雨来

长春晚报记者 何少梅

9日,我市气温逐渐走高。在经历了一个疯狂、错乱的清明假期后,我市天气总算是回归平静,开启了回暖的节奏,直奔最美人间四月天。气象专家指出,冷暖交替,变化“无常”正是春天的特点,我市未来几天升温的道路一定是光明而曲折的。

主要天气过程:10日前后有小雨,部分地方有中雨;14日前后有小雨。11日白天有5级至6级西北风。

长春市区逐日天气预报如下:10日,小雨,西南风3级至4级,5℃至12℃。

保存好测温记录、退费裁定

供热企业未按本规定自行退费的,对室内空气温度检测或退费标准不认可的居民用户可在供暖期结束后,持供热企业出具的测温记录到区供热主管部门申请退费裁定。区供热主管部门在接到居民用户提供测温记录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退费或不退费裁定并告知供热企业,供热企业应在收到居民用户退费裁定1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费。

室温不达标用户想要办理退费的,一定要保存好测温记录和退费裁定,持这些相关资料与供热企业联系退费事宜,如果供热单位不按规定退费,长春市发改委和市公用局有权责令其按规定退费;对拒不执行的,热用户可凭有效测温受理记录和市或区供热主管部门退费裁定书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供热企业不按规定退费,长春市发改委和市公用局有权责令其按规定退费;对拒不执行的,热用户可凭有效测温受理记录和市或区供热主管部门退费裁定书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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