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指出,2018年全市清洁取暖的目标是,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5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74697户。其中,气代煤26285户、电代煤48412户,节能改造74500户。
陈平强调,结合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围绕今年清洁取暖推进目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取暖季到来前完成建设任务。
会议要求,要加快电网改造步伐,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要加大力度提升供热管网覆盖率,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和在建、新建热源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建设,推进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和向城乡结合部、周边城镇及农村新型社区等区域延伸覆盖。
会上,各县区、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供电公司分别汇报了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和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下发了市政府《关于成立菏泽市清洁取暖暨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按照省里职责分工,明确了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
据了解,参照周边市对清洁取暖的补贴标准,根据今年菏泽市散煤改造任务,菏泽市政府研究制定了财政补贴办法。“气代煤”补贴标准每户补贴4000元,建筑节能改造每户再补贴1500元,合计每户5500元;“电代煤”每户补贴6000元,建筑节能改造每户再补贴1500元,合计7500元。中央补贴资金到位后,市财政将根据各县区今年的散煤取暖改造计划,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将资金拨付到各县区。运行补贴每户每年1000元,连补3年,中央资金不能用于补贴运行,由县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