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推进实施“蓝天工程”,08年乌鲁木齐市将并网改造2000台燃煤小锅炉和47家84台分散燃煤锅炉。
乌市冬季大气污染排放物中,尘污染中的89.4%来源于燃烧设施排放的烟尘和粉尘,电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占到全市总排放量的40%以上。因此,治理乌市大气污染必须以治理各类集中燃煤设施(分散型锅炉),大幅度削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重点。
按照计划,这些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燃煤小锅炉必须在今年9月30日以前完成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以确保10月15日正常供暖。乌鲁木齐市政府同时发布通告,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并网、改造锅炉的单位,将取消其参加文明单位、目标管理奖评优资格,并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08年,除对燃煤小锅炉并网改造外,还将对近期无法实施并网的供热企业和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并加快乌石化公司自备电厂、八钢焦化厂等重点工程减排项目的进度,预计通过上述措施,将可以减排二氧化硫总排放量158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