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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谈格力电器股权转让:国资控股要看市场和企业情况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6  浏览次数:1363

新京报讯(记者顾志娟)近日格力集团拟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一事引发资本市场广泛关注,股权转让后格力电器可能不再是国资控股。在4月16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回应称,充分竞争商业类企业国资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要根据市场和企业发展情况而定。  彭华岗表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政策规定是:对于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所以关键是要根据市场的情况、企业发展的情况。另外,在商业类企业混改的审批权限方面,地方国有企业是由地方政府来审批。彭华岗表示:“只要是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应该说我们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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