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烟台市热力办和燃气处两部门合并,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成立。原有两部门的所有职能,由市供热燃气管理处行使。
据了解,为加强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和燃气市场管理,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烟台市热力办公室和市燃气管理处合并,组建“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
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职责是:研究提出我市有关供热、燃气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编制供热燃气总体规划,以及新建、改建工程的审批和管理;项目论证、经营许可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市区供热、燃气管理,监察供热燃气质量,受理用户投诉等信访工作。
市供热燃气管理处在供水大厦12楼办公,设置5个科室。其中服务质量监察科,负责受理用户投诉和政策咨询。今后,市民如有供热和燃气方面的投诉或咨询问题,可拨打电话669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