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监督责任办公室召开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市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监督责任办公室工作规则》,部署推进重点工作。
呼伦贝尔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蔡志强、高振义,监督责任办公室各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
据悉,监督责任办公室工作开展以来,综合组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及时传达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专项整治有关精神要求,研究拟定《监督责任办公室工作规则》,分别建立对口联系、排查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报告、督促办理等工作机制;专项巡察督导组提前谋划呼伦贝尔市与自治区巡视联动巡察任务,开展巡前调研,进一步调整修改巡察方案,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纳入市委2020年度巡察计划,拟对涉煤领域有关部门、国有企业进行延伸巡察;问题线索处置组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受理信访举报公告,对市纪委监委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线索大起底,同步要求各旗市区对2000年以来的相关问题线索开展排查;司法审计监督组细化研究工作职责,计划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有力有序开展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