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5个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政调〔2020〕4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黑龙江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黑龙江省石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黑龙江省城镇智慧供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黑龙江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王文涛 省长 副组长: 王永康 副省长 常务副组长: 徐建国 副省长 成 员: 丁国怀 省监委委员 马晓明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红岩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学阳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邵春和 省委深改办副主任 谭宇宏 省委网信办主任 戴彤宇 省委编办主任 时鹏远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亚中 省发改委主任 赵国刚 省教育厅厅长 张显丰 省工信厅厅长 乔向中 省公安厅副厅长 郭冀平 省民政厅厅长 赵金成 省司法厅厅长 鄂忠齐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杨春青 省住建厅厅长 王金会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康翰卿 省商务厅厅长 张丽娜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魏新刚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小妹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崔培元 省扶贫办主任 王中明 省法院常务副院长 步延胜 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鄂忠齐兼任。 (三)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领导和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黑龙江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孙东生 副省长 副组长: 王大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马晓明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魏松贤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翟惠敏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董明义 省委国安办副主任 李东民 省委编办一级巡视员 张洪明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刘乃军 省人大农林委副主任委员 李 季 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 张志勇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 孙景春 省发改委副主任 赵 广 省教育厅副厅长 韩金华 省科技厅副厅长 王 冰 省工信厅副厅长 乔向中 省公安厅副厅长 魏 峰 省民政厅副厅长 滕凤洲 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 红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左志斌 省人社厅副厅长 赵振伟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姜成福 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焦唳学 省水利厅副厅长 虞塞明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王显华 省商务厅副厅长 魏新刚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陈绪葆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王学文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劲松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冰琦 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 张灿欣 省营商环境局副局长 时永录 省林草局副局长 陈立祥 省粮食局二级巡视员 张晓峰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李二林 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进喜 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魏新刚兼任。 (三)工作职责 负责全面加强和完善我省公共卫生领域法规规章,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三、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王永康 副省长 副组长: 韩 库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金会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成 员: 白祥和 省发改委副主任 薛英杰 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 孙彦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刘晓东 省住建厅副厅长 李文德 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李文德兼任。 (三)工作职责 统筹安排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综合协调、制定政策、业务指导、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省住建厅负责做好农房建筑设计及施工的技术指导、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省发改委负责做好与宅基地改革相关的专项债券发行、项目立项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宅改工作顺利推进。 四、黑龙江省石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程志明 副省长 副组长: 邢爱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显丰 省工信厅厅长 成 员: 张松滨 省发改委一级巡视员 赵 广 省教育厅副厅长 石兆辉 省科技厅副厅长 韩雪松 省工信厅副厅长 孙良君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何衍春 省人社厅副厅长 史 憨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马 健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姜保国 省商务厅副厅长 王忠华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王云鹏 省国资委副主任 姚贵宝 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周彦斌 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 李明焕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朱良坤 省林草局副局长 许传辉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智大勇 哈尔滨市副市长 齐忠彦 牡丹江市副市长 叶迎春 鸡西市副市长 赵励军 双鸭山市副市长 刘国华 七台河市副市长 李 旭 鹤岗市副市长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石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工信厅厅长张显丰兼任,副主任由省工信厅副厅长韩雪松兼任。 (三)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石墨产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石墨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审定全省石墨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审定全省石墨产业建设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各市(地)、各部门石墨产业推进工作情况。健全完善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石墨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协调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地)推进石墨产业发展等。 五、黑龙江省城镇智慧供暖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徐建国 副省长 副组长: 李明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春青 省住建厅厅长 成 员: 孙景春 省发改委副主任 石兆辉 省科技厅副厅长 方安儒 省工信厅一级巡视员 高大伟 省财政厅厅长 赖晓峰 省住建厅副厅长 姜玉波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王沿民 哈尔滨市副市长 孙 恒 齐齐哈尔市副市长 张维国 牡丹江市副市长 沈 滨 佳木斯市副市长 陈兴平 大庆市副市长 高启民 鸡西市副市长 郎峰岐 双鸭山市政府秘书长 李立新 伊春市副市长 于立辉 七台河市副市长 齐东亮 鹤岗市政府秘书长 张瑾忠 黑河市副市长 单伟红 绥化市副市长 姜蒙红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 郝庆多 省建投集团副总经理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城镇智慧供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住建厅厅长杨春青兼任。 (三)工作职责 组织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智慧供暖工作的方针、政策,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智慧供暖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全省城镇智慧供暖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定和措施。统筹协调推动全省城镇智慧供暖工作,研究解决智慧供暖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智慧供暖项目建设等任务落实,发展智慧供暖配套产业。指导市(地)城镇智慧供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