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供暖季,供暖问题成为大家热议话题,要度过一个舒适的冬天,室内温度是一个关键指标。我们热线人员经常会接到用户反映自家温度不达标,并不断进行投诉,但经过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实地测温,大多数用户家中室温20℃以上,那么,供热达标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也就是说,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室温达到18℃为标准温度。那么,为什么供暖标准温度是18℃呢,如何界定18℃?
冬季,如果室内温度长时间过高,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引起体温升高、血管舒张、脉搏加快、心率加速,人就会神疲力乏、头晕脑涨、思维迟钝、记忆力差。同时,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人体难以适应,容易患伤风感冒。
据研究表明,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家庭有宝宝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以20℃左右为宜,湿度宜保持在50%~60%。
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方向和目标,为应对气候变化,对于用能企业强制实施节能减排。供热中节约能耗就是节约供热过程中的热量损失。供热是使用燃料来产生热水,依靠热水在室内循环来提升室内的温度。在这个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因为对于建筑环境来说,受到末端因素的影响。室内温度每提高1℃,它的能耗损失大约会增加20%。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排放。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取16~18℃”。
国家制定的“2002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项,规定冬季采暖地区室内温度为16~21℃。
首先,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建筑围护结构是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护物,主要包括外墙、窗户、屋面采暖楼梯间等。采暖设计规范已经做了多次修订,内容也有所不同,既有的建筑根据当时的设计规范,保温性能较好,但是随着年代久远,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下降,能耗上升,这类建筑如果不进行更新改造,保证18℃室温标准比较困难,甚至系统满负荷供应也难以达到,而且造成能源的严重浪费。
其次,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这是指散热器未装修遮蔽、未私自改装室内供热系统、管道水流畅通、管道或散热器内没有气阻,采暖设备的数量与室内面积相匹配等情况。否则,采暖效果将受到影响。
1、合理控制室内湿度
上段提到,在冬季室内,人体感到舒适,需要相应的室温匹配相应的湿度。所以,在供暖期间,大家可以利用加湿器,适当调整家中湿度,这样可以避免因过度干燥而导致疾病的发生。
2、合理控制室内温度
冬季供暖期间室内的温度,因小区设计规范、建筑围护结构符合采暖设计规范标准等因素,室内温度达26、27℃,这些用户可适当调节家中供回水阀门,将室内控制在人体舒适温度,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造成身体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