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清洁取暖工作方案、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考核办法,科学高效推进全州清洁取暖工作。发挥行业部门监管作用,进一步明确州直各专责组组长单位职责,确定年度改造任务量,统筹三年的项目任务量,及时分解下达。利用好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等政策措施,提高城市安置房、廉租房、公租房居住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源。
加快城区及周边、重点乡镇集中供热设施及管网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积,减少民用散煤使用量,从源头解决天然气用量不足问题。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在供热、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采取“煤改电”“太阳能+”“光伏+”“清洁取暖炉+”等改造方式。建设小型天然气供气站,对农村群众居住较集中、基础设施较完善的村庄,实施“煤改气”,探索实施污水源热泵项目,借助污水源热泵压缩机系统,把存于水中的热能提取出来,用于供热,全力推动热源清洁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