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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末全市城镇地区基本实现清洁能源供热 将按“同热同价”原则 适时推进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统一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16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次数:660
 政策文件:

  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供热发展建设规划》,“十四五”期间,本市将推进绿色清洁供热,对既有建筑进行供热智能改造,按照“同热同价”的原则,适时稳妥推进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统一。

  积极发展再生水源热泵等新型供热方式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供热发展建设规划》指出,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减量发展”原则,预计2025年,城镇地区供热面积约10.5亿平方米。农村地区按照“减量提质增绿”的发展目标,预计2025年供热面积约1亿平方米。

  “十四五”时期,本市将创建绿色供热体系。加强城镇地区,特别是首都功能核心区的燃油锅炉清洁改造;探索热源绿色发展模式,积极发展再生水源热泵和地源热泵等新型供热方式;不再新建独立燃气供热系统。到“十四五”末,全市城镇地区基本实现清洁能源供热,供热结构不断优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比例达到10%;农村地区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清洁供热。

  本市还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超低能耗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实施,建立供热感知体系、推进实施智能供热。继续开展供热系统节能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2025年全市城镇地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将比“十三五”末降低10%左右。

  年内完成2000万平方米智能供热试点改造

  “十四五”时期,本市将持续提升供热行业韧性,开展城镇智能供热改造。

  本市将优化热电联产热源布局,完成左家庄二期和鲁谷北重等调峰热源工程,供热能力751兆瓦;将北小营、松榆里等区域热源接入城市热网,供热能力约986兆瓦;加快推进首钢南区调峰热源厂建设,同时加强对热网周边散小热源的整合。

  本市还将充分挖掘余热供热资源,统筹电厂周边城市新建区及新增负荷区域,优先采用电厂余热供热。推进燃气锅炉房烟气余热和数据中心余热回收利用。全市新增余热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

  此外,本市还将在实施新建建筑智能供热的同时,推进既有建筑智能供热改造。本市将制定既有民用建筑智能供热改造相关标准及工作方案,实施由热源到楼栋热力入口的智能供热改造,用户安装室温采集装置,既有公共建筑同步实施供热计量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2000万平方米试点示范,2023至2025年完成1亿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

  将制定用户供热系统改造标准

  “十四五”时期,本市还将结合行业管理需求,完善供热行业管理标准体系。制定用户供热系统改造、供热管线保护、无线室温采集装置和智能供热等相关标准;修订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节能运行管理、水处理和供热管线有限空间高温高湿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标准。优化供热备案、接诉即办和巡检等制度。

  此外,本市现有供热价格存在“同热不同价”的问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无价格标准,供热价格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时期,本市将按照“同热同价”的原则,适时稳妥推进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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