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作为建设部确定为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包头市全面推动供热计量工作,提出在2008至2009年采暖季启动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完成供热计量示范工程100万平方米,切实降低供热能耗,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截止2007年底,包头市共有民用建筑5800万平方米,已安装1007套热计量表,建筑面积达39.7万平方米。今年,除对已经安装热计量表的用户全部实施热计量收费以外,本市还将选择市委、市政府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香格里拉酒店等商业建筑,及居民住宅为热计量收费试点,实施热计量收费。
为确保热计量工作的顺利实施,包头市将对被列为热计量试点工程的、不符合热计量收费要求的现有建筑全部进行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改造,同时从今年1月1号起,全市所有新开工工程,热计量设施必须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实现热计量收费创造条件。对达不到供热计量标准的建筑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供热单位不得给予供热中热网-热量表网。
目前,计划采用分户供热计量收费试点的项目任务已分解到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现状调查和制定实施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工程将于采暖期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