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大力发展新能源。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00万千瓦以上,总量达到500万千瓦。培育壮大氢能产业,到2025年,全市建成或改造综合能源港90座。研究地热能利用技术,建设地热能供暖项目。探索发展核能小堆。
推动煤电节能降碳。实施煤电机组转型升级行动,全面关停淘汰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或未达到供电煤耗标准、超低排放标准的低效机组,整合新上齐鲁石化化工区等一批大型高效机组。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80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
合理调控油气消费。积极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实施燃气发电等示范工程,稳妥拓展城镇燃气、天然气发电和工业燃料等领域,到2025年,力争全市燃气热电联产机组装机容量达到80万千瓦,天然气利用量达到30亿立方米;到2030年,天然气利用量力争达到40亿立方米。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消纳比重达到10%。在沂源等区县规划抽水蓄能电站,全面提升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的应用水平。到2025年,新型储能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达到300万千瓦。
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大力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高值化循环利用产业,建设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新增50家以上国家、省、市级绿色工厂。
坚决遏制“两高”行业盲目发展。严格执行 “五个减量替代”,从严控制新上 “两高”项目。坚持“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达不到规定能耗和排放标准的,列入关停计划,加快淘汰。完善煤电机组结构优化方案,30万千瓦以下机组全部改造为背压机组。到2025年,全市“两高”行业企业全部达到能效基准水平,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到2030年,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石油化工行业,严控新增炼油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绿色高端化工新材料,加快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精馏系统综合提效降碳等新型技术;建材行业加快低效产能退;加快推动水泥、陶瓷、玻璃等生产企业绿色能源替换。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和产业链数字化水平。到2024年年底,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
大力实施工业余热再利用。将工业余热利用纳入城市供热规划,积极发展中低温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提升能源计量支撑能力,实施低碳计量重点工程,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一批先进节能低碳园区。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测和日常监管,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谋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空间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完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建。推广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
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清洁能源和跨区域供热体系,推动清洁取暖与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光储直柔”建筑。
推进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加强清洁取暖跟踪管理服务。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推进绿色公路、绿色铁路建设,推动老旧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持续完善充电桩、LNG加注站、加氢站等设施。
深入推动运输结构调整。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大力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管道的高效顺畅衔接,打造智慧低碳物流枢纽先行区。到2025年,全市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10%,运量达到1850万吨,建成8个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绿色物流园区。
促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全市巡游出租车、公交车新增和更新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5年,淄博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新比例达到80%,公交车100%实现新能源化。“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或更新一般公务用车 (除特殊要求用车外)100%新能源化。
加快专用车新能源化。“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比例逐年提高。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环卫、城市配送、邮政、渣土车等专用车辆(除有特殊要求的)均采用新能源车。
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100%配建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各类充电桩4万个以上,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具备满足全市11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促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促进秸秆、畜禽粪污等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
扎实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鼓励相关设施、数据、检测等资源开发共享。对接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评估体系。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落实“揭榜挂帅”机制,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集中力量开展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加快氢能技术发展,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城镇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对接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积极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支持本地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相关专业,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强化生态系统碳汇作用。实施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策略。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开展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林业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稳步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持续增加林业碳汇。实施耕地、湿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提升土壤、湿地有机碳含量,增加农业和土壤碳汇。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完成省下达任务。
加快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
全民绿色低碳行动
提升全民节能低碳意识。加大资源能源环境国情宣传力度,深入实施节能减排降碳全民行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推广节能低碳生活方式。推动低碳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等创建行动,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减碳主动性,鼓励重点领域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领导干部培训。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尽快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绿色低碳对外合作行动
加快发展绿色贸易。落实高耗能高排放产品退税有关政策,积极扩大绿色产品和技术进口比例,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加强经验复制推广,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可持续发展。
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合作项目,扩大新能源技术、服务和产品出口。加强与国内外高端专业研发机构、头部企业合作,大力引进推广节能降碳领先技术,积极开展绿色低碳领域科研联合攻关和技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