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企两年内存在五种情况的不得提交信用等级申请
市供热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全市供热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参与评价。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七项:企业基本情况;供热经营情况;供热服务工作;供热管理工作;供热运行工作;企业工作成果;社会总体评价。
供热企业在两年内存在五种情况的,不得提交信用等级申请:在省级及省级以上部门质量、安全、环境等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未能按期改正;因供热企业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供热期间大面积停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事故;被省、市信用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因违法违规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或通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由高分到低分分三个级别全市通报批评的降级处理
按照千分制评定标准,由高分到低分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级别。
AAA级表示供热企业质量信用很好,评价计分为950分及以上(含950分);AA级表示供热企业质量信用好,评价计分为850分至949分以下(含850分);A级表示供热企业质量信用较好,评价计分为750分至849分以下(含750分)。
供热企业供热质量优秀,供热期有效投诉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供热系统运行稳定,供热服务得到公众媒体认可等,在综合信用评价时给予加分。
供热事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受到全市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引起群众异常、越级、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经核实确实存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三种行为,在综合信用评价时给予降级处理。
整改后仍达不到A级纳入失信名单严重可清退
对AAA级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给予表彰奖励,按照有关规定降低供热质量保证金缴存比例,企业需要扩展供热区域时可以给予优先考虑;对AA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降低供热质量保证金缴存比例;对A级企业,在市供热行业评优、表彰中给予优先安排。在哈市从事供热生产、经营、管理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综合信用评价活动;对未获得信用等级的供热企业,由各区供热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A级标准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扣发政府奖补资金,并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由区政府依法组织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