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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抄表到户热计量表供热价格和面积价格共行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18  来源:中热网  浏览次数:263

  合肥抄表到户热计量表供热价格和按面积收费价格共行   面对燃料成本大幅度的上涨压力,合肥热电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合肥市政府同意对城市非居民集中供热蒸汽价格做出调整,新价格今天起执行;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暂时不变。
 
  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价分居民住宅供热价和非居民供热价两类。非居民集中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由每吨140元调整到每吨220元。居民住宅集中供热蒸汽销售价此次保持稳定,仍执行每吨140元的价格,暂不调整。抄表到户的热计量表供热价格为每千瓦时0.35元,按面积直接计量到户的供热价格为每季度(按90天计)每平方米17.5元。两种计量方法不同,供热时间也不相同。中国热量表网前者为24小时全天供热,按面积直接计量到户每天供热16个小时,一般为凌晨五六点到晚上十一二点;若气温持续在零下5摄氏度,则全天供热。

  用户可选择一种计费方式缴纳供热费用。由于成本等原因,一般一个居民小区作为一个集体选择一种供热方式,由居民协商解决。居民与非居民混合计量用户中,有分类供热计量表的,按分户表分别收取供热费;没有分类供热计量表的,由热电企业和用户单位按居民与非居民实际用热量协商解决。

  由于煤炭价格波动较大,市物价局决定建立非居民蒸汽煤热价格调整联动机制。煤热价格联动以一个季度为一个周期,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煤炭市场价格每季度的监测情况及供热生产企业实际煤炭到厂价格进行审核。当煤炭购进价格涨或跌10%以上,相应调整供热销售价格。

  据介绍,对非居民集中供热用户价格调整后第一次抄表执行调整前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价格。物价部门强调,价格调整后,两家供热企业合肥热电集团公司、安徽金源热电公司不得再收取其他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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