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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供热汇总居民反映最热问题解答 化解供热矛盾问题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24  来源:供热采暖网  浏览次数:244

  郑州供热汇总居民反映最热问题解答 化解供热矛盾问题

  1 暖气不热咋退费?
  如因供热单位原因,用户室内供热温度达不到标准,可在每年6月30日前办理退费。超过期限没办理退费的,供热公司将在收取下一供热季热费时核减费用。居室温度低于16℃但高于14℃(含14℃)的,退还相应天数25%的采暖费。居室温度低于14℃但高于12℃(含12℃)的,退还相应天数50%的采暖费。居室温度低于12℃但高于10℃(含10℃)的,退还相应天数75%的采暖费。

  2 暖气不热咋证明?
  用户觉得暖气不热时,供热企业会派出检测服务人员到现场测温。如用户对初测不满意,或双方有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委托法定机构(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监管办)重新测定用户室内供热温度。

  3 还要交二次运营费吗?
  部分小区仍在收取“二次运营费”的做法是不允许的。如果再碰到这种情况,可以找物价部门举报。

  4 监管办跟供热企业是一家吗?
  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是由市市政执法局牵头,联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及相关专家四部分联合组建,主要解决供热企业和用户之间矛盾纠纷。
  供热企业服务如何、供热质量有没有达标等,都由这个部门监督。暖气不热是哪方的责任、供热企业是否应该退费,也由他们确定。该办公室热线电话为0371-67182023。

  5 不交物业费就交不了暖气费?
  对物业公司“先补上物业费,再交暖气费,业主如不交物业费,就难享受到集中供暖”的捆绑收费做法,市热力公司表示“坚决反对”。不过,因为很多热交换站和供热管道归小区所有,热力公司无法一家家收取居民费用。目前,热力公司只能协调,而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明年热力公司全部接手热交换站后,这个问题将得到解决。
  6 暖气不热谁来修?
  用户如遇暖气不热、暖气管道堵塞等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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