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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冬季太原市发放低保供暖补贴400万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2-09  来源:太原晚报  浏览次数:192

      12月8日,太原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今年全市实施分类施保、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城乡低保对象热费减免、低保金提标及资助爱心救助超市等六方面的惠民情况予以通报。

      分类施保

      今年,太原市进一步完善低保 "分类施保"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除发放低保金外,扩大了救助范围,加大了救助额度。救助范围在一、二级残疾人,在校大学生,70周岁以上老人及单亲家庭子女等八类人员基础上,新增了患慢性疾病人员、患艾滋病人员及因其影响致孤人员、子女为独生子女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正在哺乳期(0至1周岁)的幼儿、中小学生和重点优抚对象六类人员。

      救助额度从原先低保金的30%上调至40%,而低保家庭的遗属补助金也不再计入家庭收入。

      另外,农村特殊困难家庭中的五保对象、患重大病人员、患慢性病人员、重残人员、老年人、学生及重点优抚对象,也与城市居民一样纳入"分类施保"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

      从2004年农村医疗救助试点、2206年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推开至今,全市累计投入救助资金4262万元,救助7144人次。其中,今年已投入救助金842万元,救助2134人次。

      在此基础上,11月中旬,市政府下发了《太原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明确了救助对象、统一了救助标准及工作程序,对因病返贫户给予了临时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不设起助线,不设病种限制,只要在救助范围内的困难群众,都可申请并得到一定的医疗救助。

      五保供养

      两年来,太原市投资9000万元新、改(扩)建了35所农村敬老院,建床位4055张,确保了全市3849名五保户每人一张床,实现了五保户集中供养。

      目前,全市3849名农村五保户已与敬老院签订集中供养协议,入住率为82%。对因患病暂不宜入住或不愿入住的五保户,敬老院指定专人监护,实施寄代养制度。今年,在院居住的五保户年人均供养经费超过6000元,为五保户提供了"衣、食、住、医、葬"等全方位服务。

      热费补贴

      今年,太原市在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冬季供暖进行补贴的基础上,首次对农村低保户实施冬季取暖补贴。据统计,全市有4万余户农村低保户及五保户,按每户120元发放冬季供暖补贴,共计535万余元。同时,今年六城区有近万户低保户,可得到近400万元的取暖补贴。

      低保提标

      为应对物价上涨等市场变化,今年,太原市先后4次上调了城市低保标准,共计上调42元;两次上调农村低保金标准,共计上调20元。目前,全市城市低保金最高标准为272元,农村低保金最高标准为110元,低保金标准居全省首位。

      全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5.1万余户、9.4万余人,提标后已累计发放低保金1.73亿元,人均月低保金达到192.21元。农村低保对象现有4万余户、6万余人,提标后已累计发放低保金2819万元,人均月低保金51.23元。另外,太原市落实国家临时补贴政策,城市低保户每人每月补助25元,全年补助300元;每户每月液化气补助12元,全年补助144元。

      爱心超市

      近日,市民政局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360万元,为全市120多家社区"爱心超市"每家注资3万元,以补充短缺物资,采购困难群众急需的生活物资,这是太原市连续3年为"爱心超市"注资。 康为民 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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