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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采暖将实现分室控温分户计量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09  来源:燕赵都市报  浏览次数:219

      为切实推进唐山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改善城市形象,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幸福指数,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和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重大部署,日前,唐山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唐山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五种模式和五项内容。

      今年将改造500万平方米

      据唐山市建设局调查摸底,目前全市共有具有节能改造价值的居住建筑约2200万平方米,其中市中心区1200万平方米,其它各县市)区1000万平方米,共涉及片区400多个小区、居民100多万人。

      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到2011年,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将完成所有具有节能改造价值的2200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10年完成900万平方米;2011年完成800万平方米。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为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展开阶段,到2011年底,完成全市应改造任务。

      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管网及热源进行同步改造)后,冬季室内温度达到供热规范要求。改造后,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可节约采暖标准煤16公斤以上;到2011年改造工作基本结束后,我市每年可节省采暖燃煤至少35万吨,同时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4万吨以上。

      五种改造模式

      ◆整体拆除改造是对具备整体拆除条件的旧小区实施整体拆除,整体开发;

      ◆部分拆除改造是对部分旧住宅楼拆除重建,新建建筑除用于回迁外,增加的面积向社会销售,所得收益用于弥补小区未拆除建筑的节能改造成本;

      ◆加层改造即在结构安全许可的条件下,对既有居住建筑顶层加层和实施节能改造,增加的面积向社会销售,所得收益用于弥补小区建筑节能改造成本;

      ◆扩容改造是对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同时,对阳台进行扩充,或在适合部位增加阳台。增加的面积向对应住户销售,所得收益用于弥补小区建筑节能改造成本;

      ◆搬迁改造即将旧小区居民异地搬迁安置,小区原住宅进行整体改造,改造后面向市场销售,所得收益用于弥补小区搬迁安置和节能发行成本。

      五项改造内容

      一是外围护结构改造。应按照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对既有居住建筑的屋顶、外墙、门窗、楼梯间等部位实施保温隔热改造;

      二是采暖系统改造。楼内采暖(空调)系统安装热计量和温度控制装置,进行热计量改造,实现分室控温、分户计量。同时,对室外采暖系统实施热平衡改造和计量改造;

      三是对具备条件的建筑,增加新风系统和太阳能热水系统;

      四是根据既有居住建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同步实施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给排水、供气等配套设施改造。

      五是结合城市的总体规划设计,对小区整体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改造。

      《方案》还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筹措渠道、改造方式、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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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编制完成我国首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

      本报讯(记者王军伍通讯员牟静单宇)昨日记者了解到,唐山市建设局和市规划局通过方案遴选,确定中国建筑设计院和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唐山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规划》,其中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承担全市的总体规划,中国建筑设计院承担河北1号小区和金星里、凤南里、凤北里、西山里项目的详细规划。

      目前,两个项目的详规已编制完成,总规也通过了国家级专家论证。作为全国首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规划,填补了国内空白,对全省乃至全国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都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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