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5日起,郑州全市停止集中供暖,想在2009年11月用暖的市民,在4月到9月期间,赶快向热力公司递交入网申请,以免耽误冬季正常用暖。另外,对于暖气不热的退费标准,将与去年标准相同。
新增用户想用暖,4月份就开始入网申请
市民若想在2009年11月新的供热季来临前具备用暖资格,就要抓紧时间,在4月~9月期间,需要向热力公司递交入网申请,并提前了解热力公司的供热工程设置标准,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于10月底前申请用户供热工程整体验收,以免因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仓促,耽误冬季正常用暖。
6月底前办理退费,标准与去年一致
2008年11月、12月,郑东新区与北区两次出现大面积停暖,在春节期间和今年2月份,由于热电厂设备故障,又出现两次大面积的停暖,这该如何退费?对此,市热力总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对于因供热企业原因造成的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热力公司会按照去年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退费标准来执行。
具体标准为:
1.居室温度低于16℃但高于14℃(含l4℃)的,向用户退还相应天数25%的采暖费。
2.居室温度低于14℃但高于12℃(含l2℃)的,退还相应天数50%的采暖费。
3.居室温度低于12℃但高于10℃(含l0℃)的,退还相应天数75%的采暖费。
4.居室温度低于10℃的,退还相应天数的全部采暖费。
退费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办理,逾期未办理退费的,热力公司将在收取下一供热季采暖费时予以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