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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监审减5000多万 供热调价物价部门细说究竟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11  来源:中原网  浏览次数:207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引起各方关注,针对其中的调整背景、程序、听证代表产生的办法等消费者所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有关负责同志。

      成本上涨热企提交调价申请

      从2005年到目前,上游煤炭价格从350元上涨到700元左右,翻了一番;电价也出现多次上调。今年,汽价大幅上涨,已从23元/吉焦上调至32元/吉焦,上涨39.1%。热力公司2008年供暖季新增供热成本6963万元(不含税),在此情况下,供热企业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价申请。

      提交调价申请的政策依据,一是9月11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对于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成本增支,按照政府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综合采取价格、财政、税收措施予以适当缓解。二是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经营亏损的和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的,热力企业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热价的书面建议。

      举行听证是政府价格决策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河南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和《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规定,城市供热价格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属于价格决策听证范围,在制定和调整前应举行价格听证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热力价格调整程序合乎规定

      此次热力价格调整,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8月15日,市热力总公司以原材料大幅上涨为由向市物价局提出了热力价格调价申请。

      8月20日,市物价局通知有资质的评审机构对热力公司成本进行审核。

      9月26日,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完成监审工作,依法出具了监审报告。

      10月20日,市物价局在嵩山饭店公开举行了集中供热价格改革和调整听证会。

      目前,具体调整多少,市物价局按照管理权限等待报批。

      消费者听证代表抽取产生

      本次热价调整听证会代表共25人,其中:经营者代表4人(占代表总人数16%),由经营企业推荐;专家、学者代表8人(占32%),由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及高等院校推荐;消费者代表13人(占52%),由市物价局9月20日在《郑州日报》发布公告,公开招聘,按照《河南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于9月27日在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栏目采取电脑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应征的61名代表中选出。

      成本监审缘何核减5000多万

      5000多万元,这一费用在成本监审中被核减出去,这给市民留下深刻印象。

      对此,该负责人说,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而确定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税务等政府部门审计(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为基础,按照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将经营者成本合理归集核算为定价成本。

      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主要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对热力总公司所做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按照定价成本核算原则对相关成本费用数据进行了调整。按照定价成本平稳性原则,调整了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核减折旧费用近千万元;按照定价成本相关性原则,调整了夏季制冷成本、财务费用等与实施成本监审的商品或服务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3700万元。2007年企业定价成本共核减5000多万元,是完全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进行的定价成本核算,这并不说明企业存在虚报成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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