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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新住宅采暖按计量收费 采暖费降15%至25%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6  来源:辽宁日报  浏览次数:1109
      人们在追求住宅功能化增强、审美更加和谐且具有文化氛围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注意到住宅节能将给住宅带来的一系列新变革。于是,“节能住宅”、“健康住宅”等成为人们审视住房品质方面的新准度。昨日,记者从省建设部门了解到,我省目前正督促各市制定节能采暖政策,最快在1年以后出台。预计5年后新住宅将按计量收费,节能房采暖费将下降15%至25%。

  节能住宅节什么

  节能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不少人认为,节能住宅指的就是单纯节水、节电之类的能源节约,然而这些只是一部分。有人说,楼盘的整体亲和力在于其本身的每个灵动细节,每个细节的合理性都造就了其他元素的存在价值。的确,节能住宅中,除了一些节能因素诸如少用水、少安灯泡、多靠自然能量比如自然采光等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外,外墙保温、窗、太阳能、平面结构等方面对于节能也很重要,其中围护结构在建筑节能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围护结构实际上就是指建筑物以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比如墙面、屋面、楼板和地板等。节能住宅有很多优势,首先,节能住宅维持费用低。节能住宅保温隔热性好,‘暖气’‘冷气’易于保持,易于实现冬暖夏凉。相对于一般的住宅,节能住宅可节能50%,其采暖和空调费用可以大大减少。其次,节能住宅舒适健康。节能住宅由于加强了外墙和屋面的保温隔热,使得冬季供给室内的热量不容易散失,夏天室外的热量不容易侵入,避免过冷或过热,使居住舒适度大大提高。”

  我省近三成都是节能住宅

  据了解,我省从1989年4月1日开始执行新建住宅节能率30%的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新建住宅节能率50%的标准。也就是说,1989年4月1日以后建设的住宅基本都是节能住宅,据调查统计,我省共建节能住宅1.167亿平方米,占既有住宅总量4.02亿平方米的29%。在节能住宅中,节能率为30%的有2543万平方米,占节能住宅总量的21.8%;节能率50%的住宅有9031万平方米,占总量的78.2%。

  节能房采暖费将下降15%至25%

  “建筑节能了,用于取暖的煤等资源就可以相应减少了,所以说,降低节能建筑住户的采暖费就是将节能建筑的受益转向普通市民的一个举措。目前我省营口市已经实行了节能建筑住户采暖费下降的政策,节能率50%的建筑下降25%,节能率30%的下降15%。目前,估计我省各市节能建筑采暖费下降的幅度应该在15%至25%之间。”节能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5年后新住宅将按计量收费

  据了解,为了推行分户计量、按热收费,从2000年1月1日开始,新建房屋的采暖措施要按双管并联进行设计和施工。有条件的安装温控装置和计量装置,凡不按双管并联设计的建筑一律不批准开工。而既有建筑的热计量改造将随建筑节能改造同步进行。在计量供热方面,我省各市正在抓紧试点工程建设。据相关部门预测,到2010年,我省新建住宅区将普遍实行分户供热和按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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