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坚定供热计量改革的信念,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截至2008年底,全市供热计量实验面积已达到1300万平方米,其中500万平方米住宅实行收费实验,500万平方米住宅实行抄表实验,3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进行收费实验。从2008年~2009年采暖期住宅供热计量收费试验情况来看,供热系统节能率在7%~11%之间,退费率在70%以上,退费总额在8%~15%之间,改革实验已初见成效。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是关键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舒长云对记者说:“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已经初步建立了相应的政策、技术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涉及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热价和收费办法等各个方面,这些基础工作都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证。”
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矛盾和问题,没有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支持工作就无法展开。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为工作主体,从改革初期就成立了“天津市供热计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供热计量实验工作,协调财政、物价、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推动措施等。天津市供热办是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主要实施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实施方案、相关技术标准、工作方法等,对供热计量实验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总结考核。
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兼顾是基础
“按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并重,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兼顾’的工作原则,这几年天津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重点在新建住宅上寻求突破,同时在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上进行尝试。”舒长云说。
天津市从2000年就开始推行“二步”建筑节能标准,并从2005年在全国率先推行“三步”建筑节能标准,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建立了较完善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2008年,天津市政府下发了《转发市建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13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任务分解到各个区县,全面推动了天津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到目前为止,共下达改造计划946万平方米,已完成475万平方米,在施276万平方米。计划3年内完成所有130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的计量收费工作。
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并重是保障
公共建筑热计量实验工作也是天津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7年起,全市开始组织多家热电公司在开发区、保税区开展公共建筑供热计量试验工作。目前,试验规模已达到300万平方米,包括办公楼、商场、学校和企业等。开发区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热价是,固定热价21元/千瓦/月,可变热价60元/吉焦。按用户切换机组容量计算固定热价,一方面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也可减少投资,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扩大供热面积。
今年,天津市将在260栋实施分项计量、能耗监测的公共建筑中,同步安装热量表并进行供热计量抄表试验。在此基础上,该市还计划2010年出台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热价,在中心城区全面开展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验工作。
经济调节、计量收费是动力
“根据用户采暖能耗计算热费并实施退费,是供热计量实验得到用户理解和支持的重要工作。”舒长云说:“我们要求供热单位按照《天津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每年6月15日开始与用户进行热费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和测算大量样本数据的基础上,2006年完成的《制定天津市住宅采暖供热计量热价及相关政策研究》课题,提出了天津市供热计量的热价方案,出台了《天津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及供热计量热价。从近几个采暖期的实践情况看,各个实验项目退费总额都能控制在10%左右,退费率都达到70%以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