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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8日起低温供暖 专家详解计量供热收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1-09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215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6日电:今日立冬,明天又有冷空气到达本市,这让集中供热成了广大市民最为关心的话题。市供热办公室已于昨日要求全市供热行业,务必克服困难,从明天进入低温供热运行,以便及早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15日供热温度达标。

  在市热电公司总调度室的大屏幕上,由该公司技术人员自主研发的远程监控、遥测、报修系统正在运转,通过它清晰的显示,记者看到该公司所属的200多个供热站已全部进入临战状态。

  市热电公司向社会公布了24582222的热线电话,建立了能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手机短信联系维修人员的报修系统,保证在供热期内24小时有人值班。(记者卞建国)

    供热计量是以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为前提,以适应用户热舒适需求、增强用户节能意识、保障供热和用热双方利益为目的,通过一定的供热调控技术、计量手段和收费政策,实现按户计量和收费的新型采暖费收取方式。为进一步推进天津供热计量实施进程,天津市供热办计划今后对所有新建住宅一律签订《天津市住宅计量供用热合同》。计量供热应如何计量、计量供热又是按什么标准收费的,天津市供热行业专家特为全市集中供暖用户答疑解惑。

  今冬供热计量达1800万m2

  供热计量是以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为前提,以适应用户热舒适需求、增强用户节能意识、保障供热和用热双方利益为目的,通过一定的供热调控技术、计量手段和收费政策,实现按户计量和收费。简单地说,供热计量就是按用热量的多少收取采暖费,就是“用多少热,交多少费”。

    管理部门细解计量供热:面积如何算 温度怎样定

  昨天本报刊登了对所有新建住宅都将实施计量供热的消息之后,受到了读者的关注,昨天管理部门就读者关注度较高的几个问题,进一步作出了解答。

  问:凡是实行计量供热的住宅,就都要按照用热量收费吗?

  答:截止到去年底,本市供热计量试验面积1300万平方米,其中500万平方米住宅实行收费试验,500万平方米住宅实行抄表试验,3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实行收费试验。今年本市供热计量试验面积不小于1800万平方米,其中收费面积不少于1300万平方米。现在开始,所有新建住宅在供热第一年都要进行供热计量抄表试验,从第二年开始,进行供热计量收费试验,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问:实施供热计量后我们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答:1、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试验的热用户应与供热单位签订《天津市住宅计量供用热合同》。

  2、热用户不得对室内的供热设施及供热计量装置进行拆改、迁移和损坏。

  3、配合供热部门的抄表、测温和维护等工作。

  4、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试验的热用户应按合同约定与供热单位按照实际耗热量进行结算。

  问:我家今天就要按照热量收费了,我应该怎么做来实现节能节费?

  答:用户可通过调节暖气的温度控制阀(简称温控阀)对室内温度进行设定,达到降低耗热量的目的。比如,热用户上班、外出时可将整个单元的温度调低;睡觉时可将厅、厨、厕等场所的温度调低;通风换气时,关闭各暖气片上的温控阀。通风完毕后关好门窗并重新设定温控阀的温度档等。

  各房间的温度设定建议:

  1)长期不住人的房间及厨房等:温度设定至8℃。

  2)对于常住的卧室:白天温度设定,具体设定凭各人感觉而定,保证一定的房间温度,这样不至于晚上进房间时,房间温度太低,影响舒适度。睡觉前的时间,设定在20℃,睡觉时设定在16℃为宜。

  3)对于客厅:白天将温度设定为20℃,夜间可设定在16℃。

  问:计量供热后,固定热费部分跟供热建筑面积有关,供热建筑面积是怎样计算的?

  答:供热建筑面积=住宅使用面积+1/2公用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面积。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不计入供热建筑面积,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100%计算收费面积;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老住宅的厅、厨房、卫生间按供热建筑面积的50%计算收费面积。老住宅的界定:房屋竣工时,未安装采暖设施的住宅为老房型住宅。供热建筑面积以住宅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计算,没有设计图纸的按住宅使用面积乘以1.3系数。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为准。

  问:几年之后,如果家里的热量表用旧了用坏了,更换的时候还需要我们出钱吗?

  答:按照市建委文件,新建住宅都应安装热量表或落实热量表的费用。实际上,用户在买房时,已经将热量表费用计入了房款。实施供热计量后,热量表的折旧和维修等费用将计入热价。也就是说,热量表的更换不需要用户再次出资。

  问:今年夏天我已经按面积热价25元/m2的标准,将采暖费一次性交到了供热站,如果今年冬季用的热少于已经交了的钱,怎么办理退费?

  答:1.供热单位应在收费试验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办理供热计量收费试验热费结算的通知》,告知用户进行热费结算。

  2.退费居民持《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和当年采暖期的供热收费财务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与供热单位办理热费结算。

  3.用户可以选择直接退费和将退费额顺延到下一采暖期扣除的两种方式。直接退费则要求用户必须将全额交费的供热收费财务收据交换为退费后实际费用的《供热收费专用收据》。对于丢失《供热收费专用收据》的用户,应选择将退费额顺延到下一采暖期扣除的方式(由于报销原因,用户预交费时,可要求开具《供热收费专用收据》)。新报记者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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