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暖气“加班费”每天0.2元/m2
往年,合肥市冬季集中供热都是从12月5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但因今年天气忽然变冷,合肥热电集团决定提前供暖。那么,提前供暖费用怎么收?近期,不少市民致电物价部门和热线询问。
记者从合肥热电集团获悉,截至昨天傍晚,合肥供暖已全面启动。合肥热电集团为全合肥市(除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进行集中供热生产、供应和服务,其中民用住宅小区128个。目前,由小区物业或单位自行管理的小区,除10余个小区没申请开通外,申请的小区已全部开通;由合肥热电集团管理站房的供暖小区已开通仅剩1个小区,因为不具备开通条件,需要小区自行整改。
由于今年合肥市物价局未就民用供暖出台新价格政策,故仍将执行去年的价格。即按面积计费:每个供暖季17.5元/平方米(居民用户),其计费面积为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按热量表计费:0.35元/千瓦时。
提前供暖多出的时间该如何计费?合肥热电集团表示,对于按热量表计费的用户,以实际用热量计算。按面积计费的用户该怎么算呢?昨天下午,合肥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若今年提前供暖但也提前结束供暖,时间相当就不存在多收费用的问题;若超过供暖季,超出的天数将按每建筑面积0.2元/日收取。这意味着,对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家庭,多供暖10天,多收的费用也就是200元。(张开武、化晓芹、张伟、汪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