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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供暖计价收费还有多远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2-22  来源:青海新闻网  浏览次数:215

  1.供用热双方纠纷不断

  “热量也是商品,用多少热,我就给多少钱,同样的套内面积,室内温度高的住户与室内温度低的住户交一样的钱,明显不合理。”西宁市金桥小区的张先生表示,采暖费只有按用热量收取,住户交费的积极性才能提高。

  同样,供热方的日子也不好过。每到采暖期,西宁市盐庄小区物业公司都为收不到采暖费发愁。“住户总是抱怨暖气不热,不付采暖费,可是没钱,我们拿什么给他们供暖?”盐庄小区物业管理处经理王欣表示,如果能够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住户用多少就交多少,收费难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目前,我省采暖实行的是按面积计价收费的方式,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制定,供暖价格虽然开始逐步向反映供热成本真实水平和合理利润的方向发展,但采暖矛盾依然突出,供用热双方的纠纷依然不断。

  2.热改一直在努力

  “一户不缴费,整栋楼住户都挨冻”“用热不一样,交钱一样多”“热了开窗户,冷了就投诉”……为了缓解采暖期矛盾,这几年我省建设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节能改造,为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打基础。

  “以前我们这栋楼保温不好,每年的暖气都不热,今年对门窗等做了改装,采取了一些节能措施,现在屋里暖和多了。”家住西宁市互助路附近的高女士说。通过给建筑物“戴棉帽”(对原有建筑物的屋面采用聚苯乙烯保温板进行处理)“穿棉袄”(对建筑物外围与室外接触空气的墙面粘贴聚苯乙烯保温材料)“戴口罩”(将建筑物的外窗更换为断热型材中空玻璃内平开窗,门更换为密闭门)“穿棉鞋”(用聚苯乙烯保温材料对楼、地面进行保温隔热处理),对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后,冬季室内的热量不容易散失,夏季室外的热量不容易进入。

  预计到今年年底,西宁市将完成3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2004年,我省开始在城镇居住建筑中全面推行建筑节能50%的标准,2006年开始在城镇公共建筑中全面推行建筑节能标准。据统计,西宁市全市新建居住建筑集中供热采暖系统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建筑面积达16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采暖系统预留热计量装置的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

  3.改革路上困难多

  家住省城大兴源小区的田女士家中已经安装了热计量表,但目前物业公司依然按面积计价收取采暖费。“既然已经安装了热计量表,物业为啥还要按套内面积收取采暖费?”

  据了解,2008年之前,我省新建节能建筑中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的只有一部分,有些只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而未安装温控装置。由于目前供热计量装置基本上由开发商自行购买、安装,没有得到用户、供热单位认可,有些建筑甚至安装的是劣质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

  一部分新建小区虽然按要求安装了热计量表和温控装置,但采暖费收取实行的仍然是按面积计价方式。目前,我省除西宁市出台热计量收费标准外,其余各地尚未出台热计量收费标准,且仅限于热计量收费试点阶段,绝大部分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并未按照热计量收费。

  我省城镇供暖大多数主要依赖于单位后勤、小区物业公司或采用分户采暖方式,全省城镇集中供热面积仅占城镇房屋总面积的8%左右,其中,西宁市由供热公司供暖的房屋面积还不到全市房屋总面积的2%,而采用其他形式供暖的单位有九百多家。“实施供热计量要改造更新原来的设备、管网,这些年连采暖费都收不齐,哪有这么多改造资金?”部分供热单位表示,实施热计量改造超出了自身的承受能力。

  4.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开始试点

  “每家安装一个温控阀和一个热计量表,温度高低自己控制,像交水电费那样交采暖费。”众多用户对按用热量计价收取采暖费充满了期待。

  我省对新建建筑进行供热计量设施同步安装,还对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及节能进行改造,改造后部分建筑已经初步具备了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基础。为了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西宁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新建小区做了热计量收费试点,采取先按面积收费,采暖期结束后,根据供热计量装置实际计量费用校验的收费方法。今年采暖期又开始对试点小区采暖费按实际用热量收费。根据规划,我省部分城镇的新建节能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有望在2010年采暖期,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的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作者:刘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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