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家口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刘雅静)天暖和时关小暖气阀门,省下钱可是自己的;下雪时把阀门开到最大,进门就会很舒服。别看一个小小的暖气阀门,既关系到市民的钱袋子,又关系到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甚至会关系到国家的能源储备。能否像看水表、电表一样,一目了然了解自家用了多少热呢?能否有个像水阀门、电开关一样的控制系统,调控自家的供热量呢?分户供暖、按量收费离我们的生活还远吗?5月6日,张家口市召开了全市加速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集中供热动员大会,研究、制定加速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年供热计量改革目标、完善配套政策、切实加强对新建建筑供热节能设施的推广应用作出具体要求。
供暖期市民遇到的尴尬
张家口市每年有5个月的供暖期,每个月每平米供热收费是5.91元,如果使用面积达到100名米的用户,每年的供暖费就将近3000元。虽说这笔钱是必须负担的,但是有一部分人因常年不在家,交的人觉得是多余支出,心存不满;不交的人又可能影响到整个小区的供暖。
不仅如此,每一个供暖期都有很多的矛盾。有时市民感到家中暖气过烫,但无法通过阀门调节温度,不得不打开窗户散热;有的两口之家,某些房间根本没必要供暖,却又无法关掉暖气管道;有的贫困家庭为减少费用,只希望给一两个房间供暖,却不可能得到满足。因为集中供暖不能按实际使用的热量收费,不仅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还导致了供暖企业与用户之间的诸多矛盾。
分户供热自动调温走进家庭
实行供热分户计量后,“一户不缴费,整个单元挨冻”“用多少热都交一样的钱”“热了开窗户,冷了就投诉”……这些理不清、剪不断的供热矛盾,有望随着供热分户计量的实施,得到彻底解决。
用热分户计量与原有供热方式的区别,主要在于以前每栋楼的供暖是“串联”模式,整栋楼每户居民家的供暖管道都是相连的,各个居民家中无法设置供暖控制阀门和计量表,这样居民家中所用的热量无法单独统计,所以只能采取按建筑面积收费的办法来收取供暖费。而供热分户计量模式,是将各居民家中的供暖管道分别直接与供暖主管道相连,由原先的“串联”模式变为“并联”模式,并且每家每户都单独设有供暖阀门,每个居民家里还安有热量表、温控盒,推行分户计量后,住户可根据需要自行调节室内供暖温度,每家每户的用热,还可以像水、电一样单独计算了,用多少热就缴多少钱。
年内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改造
发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80万平方米
据了解,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了今年采暖期前,张市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必须加装热量总表和调控装置,室内系统应安装温度调节装置,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新增集中供热区域内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同时,今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建筑,不论其开工时间,都要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必须配套建设供热分户计量及温度调控装置,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明确今年采暖期前,张市中心城区完成8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目前,张家口市政府已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市公用局30万平方米,桥东区10万平方米,桥西区10万平方米,高新区10万平方米,宣化区15万平方米,下花园区5万平方米。
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费由产权单位、供热企业、用户合理分担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结合了张家口本地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要求新建建筑必须达标不欠新帐,既有建筑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新建工程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投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担,纳入房屋价格;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资金由产权单位、供热企业及用户合理分担,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室内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楼梯间等公共部分改造费用由供热企业和产权单位负担。
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此次方案要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供热计量专项验收,对违反热计量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责任。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有关供热计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不予批准预售。已经建成或者销售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产权初始登记。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开发的相关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对违反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开工建设、批准预售、予以竣工验收备案和产权初始登记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