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今年绝大多数用户还是按供热面积交费,但郑州市政府昨天已经出台《郑州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如果您将来想按供热量交取暖费,可要仔细瞧瞧有啥“规矩”。
□今报记者 刘长征
▲▲老房子“谁节能谁受益”
《细则》规定,郑州市集中供热区域内凡符合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民用建筑,都要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的方式。目前,新建小区计量设备、安装等费用可以计入建筑成本,但对老房子进行计量改造的费用由谁来出,仍是个难题。
对此,《细则》要求已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要与老旧小区环境改造相结合,进行综合改造。郑州市政府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节能谁受益”的原则制定建筑节能改造和计量改造的政策,形成节能改造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按照规定,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第一个采暖期仍按面积计收热费。采暖期后,分户计量收费条件检验合格再实行计量收热费。
▲▲采暖费预缴多退少补
供热计量收费的价格咋计算?《细则》规定,供热计量收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构成。
基本热费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费主要反映变动成本。用户总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供热计量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分为居民热价和非居民热价两类。
参加供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先要按面积预缴采暖费,待采暖期结束两个月内按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多退少补。退费金额可转入下个采暖季。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最新下发的《关于郑州市居民供热计量价格(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供热分户计量的基本热价为一个采暖季9.12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86元/kwh。
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居民用户,申请暂停用热时,应和供热企业签订《暂停供热协议书》,就停热时间、热能损耗补偿费的缴纳、停热处理方式、协议期满延期等进行约定。
▲▲器具检定由政府“埋单”
既然是计量收费,计量器具的好坏非常关键。《细则》规定,供热计量器具的选型、购置、维护管理工作都由供热企业负责,和开发商没关系。
供热计量器具应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和周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居民用户供热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由郑州市级财政保障,公共建筑用户的检定费用由公共建筑用户承担。
如供热企业或热用户对计量器具的计量值产生异议怎么办?《细则》规定,提出异议方可向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进行检定,检定费用由提出申请检定的一方先行垫付。
计量器具经检定质量合格,则检定费由提出申请检定的一方承担,热费按当前耗热量进行结算;若质量有问题,则检定费由供热企业或按产品质保规定由计量器具生产厂家承担,供热单位以修正后的热计量器具数值为准重新核算热费,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