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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新建筑不达热计量标准不准并网供热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0  来源:中国供热信息网  作者:汉邦  浏览次数:189
      在近日召开的山东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现场会上明确,今年山东省既有建筑供热节能改造至少要完成1742。5万平方米。
  
  新建建筑没有达到热计量标准的,一律不准通过验收,不准并网供热。
  
  为确保完成山东省三年工作任务,今年我省既有建筑供热节能改造至少要改造1742。5万平方米以上。
  
  目前,全省已落实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2680万平方米,为今年计划的154%,开工面积52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落实面积307万平方米,为今年计划的175%。
  
  我省明确,新建建筑没有达到热计量标准的,一律不准通过验收,不准并网供热。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加大计量收费落实力度。各市县将进一步完善价费政策,两部制热价中固定部分比例不得超过30%。
  
  凡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一律按热计量收费。有条件的市县可取消“多退少不补”政策,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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