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愿意回国,很重要的原因是中科院提供科研装备经费,可根据自己的设想开展研究工作。这一点在发达国家也不是件容易事。”采访中,不少研究员说。
据中科院计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科研仪器的研制风险大、周期长,比直接购买仪器作出一般性成果要慢得多。但大家也明白,长期使用进口设备,不可能出现真正的原始创新成果。为鼓励科技人员自主研发重要科学仪器,2000年以来,中科院推出了一系列激励政策。
在项目组织上,中科院从所、院和国家3个层面采用上下结合方式,推进科学仪器自主研制工作。首先,研究所根据自身学科发展制定《研究所科研装备发展规划》,主动部署和支持科研人员自主研制科学仪器,同时向中科院积极推荐优秀的重点项目;根据《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和论证制度,支持符合创新要求的研制项目;对于符合国家需求、具有战略意义的优秀项目,积极组织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力求在国家部署的重大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资金投入上,中科院对自主研制项目在经费投入上给予优惠政策。装备专项对科研装备支持采取院、所共同集资的办法,购置项目院所集资比例为3∶7,而自主研制项目的院所集资比例为2∶1,是前者支持强度的2倍以上。通过资金支持政策的倾斜,引导科技人员从购置科学仪器转向自主研制。
在评价机制上,中科院充分尊重科技人员的劳动成果,以人为本,重点促进创新科技队伍建设。他们知道,科学仪器的自主研制,除政策导向和资金保障外,更重要的是人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因此在经费、评价等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努力让科技人员解除顾虑。
对研究人员的评价标准,中科院从单纯的SCI论文逐渐转向综合科研业务水平和能力,充分鼓励创新。同时对技术人员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为“能工巧匠”设立专门的创新岗位,与研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这些鼓励科技人员勇于创新的政策,稳定和优化了科技队伍,为科学仪器自主研制提供了有效保障。
中科院秘书长李志刚回忆了中科院仪器设备发展的历史。
李志刚说,国家非常重视科研装备的研制。1993年,财政部设立了专项资金,5年内支持中科院7亿元人民币的科学仪器更新经费。这对经费非常紧张、大批科学仪器亟待更新的中科院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为使专项经费发挥更大作用,中科院正式设立科学仪器研制和改造专项,至2000年,专项资金共支持研制和改造项目400余项,中科院支持经费总额约1.5亿元。其主要目的是:一方面,国外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限制高档科学仪器对我国出口,通过研制可以打破这种封锁;另一方面,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通过改造使旧仪器恢复功能和指标,可延长其使用寿命。中科院初期的科学仪器研制和改造项目确实达到上述两方面的目的,但这一时期的科学仪器研制主要以“被动研制”为主,更多是为了打破国外禁运,尚缺乏根据科研发展需求主动研制新型科学仪器的基础条件和综合实力。
李志刚如数家珍地介绍: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的电化学分析仪器、大连化物所的色谱仪、上海硅酸盐所的扫描电声显微镜、北京科仪中心的扫描电镜等,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许多已成为商品销往国内外市场,这些单位已成为该类仪器的重要研制基地。另外,中科院沈阳科学仪器研制中心在材料生长设备和真空设备方面具有特色和优势,在打破国外长期对我国材料生长设备MBE等的禁运以后,继续研制开发材料生长设备,如分子束外延设备、金属有机气相沉积设备,目前已成为中科院材料制备与加工设备的研制和技术保障基地。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给了中国科技快速发展的机遇。”李志刚说。中科院在知识创新工程中认识到:科学仪器自主研制与创新是科技创新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科学仪器仅仅靠购买、靠仿制将影响我国科学和技术的自主发展,限制我国在科技领域和经济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随着中科院加大对科学仪器研制项目的投资力度,原有科学仪器研制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为科学仪器自主研制项目,使我国的科学仪器从“被动研制”向以创新为目的的“主动研制”转变,并逐渐形成科研仪器的研制基地。
“将军出塞整戎行,十万矛戈映雪霜。”明朝于谦的《出塞》诗,洋溢着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如今,奔赴中华民族振兴的新征程,提高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也同样需要锋矛和利戈;加快科研装备研制的步伐,也同样需要我们“出塞整戎行”、“矛戈映雪霜”!
转自:仪器仪表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