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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集中供暖价格确定 房屋空置按30%收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7  来源:  作者:无  浏览次数:226
  昨日,西安市物价局专家做客报纸接听热线,回答市民关于供暖价格方面的问题。
  
  集中供热收费标准是多少?每月5.8元/㎡
  
  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邱仲琴处长说,集中供热价格分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两类价格。其中,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用热按照居民用热价格执行。集中供热的出厂价格居民用户为每月5.3元/㎡,非居民用户为每月7元/㎡。到居民用户家中的价格也就是销售价格为每月不高于5.8元/㎡,非居民用户每月不高于7.5元/㎡,低保户用热为每月4元/㎡。非采暖期集中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邱仲琴处长说,集中供热的收费标准是一定的,任何单位都不得收取高于规定的费用,因此如果出现类似违规收费情况,可将收费手续进行拍照后提供给物价部门进行投诉,谁收钱就投诉谁,也可拨打物价投诉电话:12358。
  
  采暖费该怎样计算?
  
  按面积收:5.8元/㎡×可供热建筑面积×4分户计量:总热费=基本热价+计量热价
  
  邱仲琴处长说,暖气费收取现在有两种方式,即按照面积收取和分户计量,如果家中有分户计量表可以通过控制阀门的方式减少流量,暖气费用也会降低,若无计量设施则白天想要减少暖气流量不可能实现。如果家中安装有分户计量表,但是未按照分户计量收费标准收取,市民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她提供了计算公式,市民可按照此公式来计算自家该交多少暖气费。按照面积收取暖气费的居民用户,暖气费用计算方法为:5.8元/㎡×可供热建筑面积×4(供热4个月)。分户计量家庭暖气费用计算稍微复杂,即总热费=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基本热价为1.74元(5.8元/㎡×30%)×可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为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自备锅炉供暖费该收多少?
  
  市物价局副处调研员张莉萍说,自备锅炉不属于政府定价,属于协商备案价格,自备锅炉供暖价格受以下因素制约:煤价、天然气价格、小区设备更新费用、管网长短、每天供热时间及时段、房地产商优惠政策等,供热单位依据以上各种因素进行成本测算,提出本年度供热价格方案,然后采取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召开用热人会议、问卷等形式,最终协商议定的供热价格及协商会议记录等资料到物价部门办理备案。供热单位向用户收取费用前,必须将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供热价格在小区公示,公示价格内容包括:供热价格、每天供热时间、每天供热时段、备案时间。本年度供热价格不变,同样需要公布供热价格等相关信息。
  
  据供热信息网了解,去年自备锅炉供暖价格集中在每月5.2元/㎡到7.2元/㎡,每月5.2元/㎡的价格,供暖时间为10小时,每月7.2元/㎡的供暖价格,供暖时间为16小时,所以市民在看价格时也要关注供暖时间的长短。
  
  房屋空置怎样收暖气费?
  
  市物价局主任科员周玉敏说,对于此种情况,供暖费用应该按总供热费用的30%收费。也就是能分户控制但没有计量装置的用户,如果整个采暖期都不用热,在采暖期开始前提出申请,经供热单位确认后,可按照30%收取基本热费。但是也要看各小区不同状况,按面积收费时,有的小区没办法将阀门关掉,关了阀门整个单元供热都受影响的情况下,就要全额缴费或与小区物业协商价格。另外,自备锅炉供暖如果整个采暖期不用暖,则需要供暖单位与业主进行协商确定收取费用比例,基本上确定在30%到6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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