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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评述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被列为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5-10  浏览次数:291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公告》),是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和《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建科【2002】222号),按照《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确定的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领域,节地与地下空间利用技术领域,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领域,城镇环境友好技术领域,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领域,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质量安全技术领域,信息化应用技术领域,城市公共交通技术领域等9个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及其对重点推广技术的要求,在《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技术公告)的基础上,组织征集技术提案并经专家评审论证编制完成的。 

    《技术公告》(公示稿)由推广应用技术、限制使用技术和禁止使用技术三部分内容组成,共计392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321项,限制使用技术37项,禁止使用技术34项。 

    其中第24项,将“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技术”列为新型高效采暖推广应用技术,并介绍了其主要性能及特点是“以温度不高于60℃的热水为热媒,在加热管内循环流动,加热地板,通过地面以辐射和对流的传热方式向室内供热的供暖方式。在相同热舒适条件下,室内空气平均温度可比对流采暖时的室内空气平均温度低2-3℃。应考虑室内家俱对地面辐射散热有一定影响。”

    “十一五”期间,我部将根据建设事业技术创新的新进展和对科技进步的新要求,及时增补新的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按批次组织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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