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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评述

西宁供暖价格为何上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29  来源:青海新闻网讯  作者:马金萍  浏览次数:189

  供热问题涉及千家万户,调整供暖价格是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当前,西宁市冬季供暖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供暖价格与供暖成本的严重失衡。针对这一突出问题,西宁市发改委根据供热企业申请,举行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有关专家等就供热价格调整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提出建议。

  供暖企业呼吁调整

  听证会上,西宁市供热公司、省宏基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明珠物业公司、纺织社区有关负责人等经营者代表说,随着水、电、煤等能源价格不断上涨,供暖企业运营成本连年增加,现行热价与单位成本相背离的矛盾加剧,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及持续经营的能力。如西宁市供热公司在去年的采暖期内,全年亏损达698万元。对此,公司建议提高热费收缴标准,建立健全“谁用热、谁缴费”的制度,实现供热的商品化、货币化,逐步推行“用多少热、缴多少费”的热计量方式。明珠物业公司的供暖成本也是逐年加大,2005年至2006年,供暖成本为624万元;2006年至2007年,成本达723万元;2007年至2008年,成本升至941万元。企业亏损逐年增加,运营举步维艰。

  发改委认可:供暖价格与供暖成本倒挂

  西宁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经核查,供暖企业反映的成本上升和亏损的情况是属实的,目前解决供暖企业冬季供暖价格与成本费用严重倒挂问题已迫在眉睫。其中,供暖用天然气价格从2001年的每立方米0.91元涨至2008年的每立方米1.07元,上涨幅度达17.58%。由于天然气成本占整个供暖成本的68%,所以天然气价格上调是影响燃气供暖成本加大的最大因素,如果继续按现行供暖价格运营,供暖企业将无法正常运营。由于煤价实行的是完全的市场调节价格,近年来涨幅过大,目前仍处于上涨趋势,大块煤已达到每吨900元,部分燃煤供暖企业的成本已接近或超过燃气供暖成本。

  消费者:热价调整可以理解和接受

  听证会上,小区居民、退休职工、企业职工等消费者代表纷纷发言。大家认为,近年来水、电、煤价格上涨有目共睹,供暖企业常年亏损,势必影响供暖服务质量,最终会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所以,适当上调供暖价格,他们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一位退休职工说:“我能够理解供热企业的苦衷,同意上调供暖价格,但我建议分两年调整,今年上调一部分,明年再上调一部分,这样大家会更容易接受。”一位家住省城虎台小区的居民说:“目前的水、电、煤费用确实涨了不少,影响了供暖企业的正常运营,所以,调整供暖价格是必要的,作为消费者,我也对价格上调表示理解和赞成,但现在也有一部分人享受不到取暖补贴,建议政府能够对这些人给予扶持。”一位来自路桥集团的职工说,在能源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供暖企业亏损是事实,所以,他同意采暖费上调。对于工薪阶层而言,有政府的采暖补贴,上调供暖价格可以承受,但对于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来说就难以承受,建议政府也能够给予适当的补贴。

  其他消费者代表普遍建议尽快推行计量收费办法,政府适当增加采暖费补贴标准,采暖费上调后,关注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群体的生活。

  消协:调整供暖价格很有必要

  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员表示,由于价格倒挂,一些供暖企业服务质量下降,导致近年来由于采暖服务质量引发的投诉增多,如消费者投诉温度不达标、供暖企业缩短采暖时间等。可见,要想提高供暖企业的服务质量,就必须保证供暖企业的正常运营,这样,消费者也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消协工作人员还建议,借鉴外省经验,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制定相关的条例,在供热方与消费者发生矛盾时,能法制化、规范化解决问题。

  专家:建议确定两个收取标准

  省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指出,作为政府,有必要对供暖企业价格实施监管,应随供暖成本和市场价格变化适时对供暖价格作出调整,并积极引导、培育供暖企业发展壮大;作为供暖企业,能源价格的大幅上涨,势必影响企业经营秩序,企业亏损严重,服务质量必然下降,面对价格倒挂的局面,有必要调整供暖价格,这是可以理解的;从消费者的角度说,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应在消费者承受能力之内,从当前来看,政府相应给予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采暖补贴很必要,也应是今后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此外,供热企业也应采取办法,降低供热成本,如采用先进的供热技术等。

  专家认为,这次调整供热价格的方案比较合理可行,同时,建议将居民供热定价标准分开制定,如将工薪阶层采暖价格定为一个标准,下岗职工采暖价格另制定一个略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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