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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评述

新住宅“太阳能”统一配置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2-11  来源:合肥在线  作者:向贤峰  浏览次数:191

  从3月1日起,安徽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将开始执行。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区范围内所有新建住宅项目必须进行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与建设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届时建设单位将统一为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据了解,合肥市区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建设单位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做好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十二层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有关人士介绍,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实行的是强制标准,而十二层以上新建居住建筑采用的是推荐标准,这主要是保证用户能够使用到安全、稳定、成熟的技术。

  该技术标准同时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草坪、庭院、住宅建筑楼梯间及地下车库等公共照明部位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光伏、LED(节能灯)等绿色照明系统。

  另外,由政府投资建设和使用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公共建筑,必须带头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一体化应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实施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洗浴场所等),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技术和产品,已建成的鼓励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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