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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评述

丹东市供热办:今年采暖费收缴价格标准不变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29  来源:  作者:无  浏览次数:217
  从丹东市供热办获悉,今年采暖费收缴标准暂不调整,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9月26日,丹东市供热办下发《关于抓紧做好今冬供暖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供热单位利用“十一”长假集中开展采暖费收缴工作。
  
  丹东市供热办要求,各单位要立即组织足够的人员,争取到10月末,收费率达到85%以上。切实做好储煤工作,加快燃煤采购进度,开栓前储煤率要达到80%以上,年底前达到95%以上。实行燃煤储备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周报告一次储煤情况。
  
  各供热单位尽快完成设备检修和更新改造,10月15日前要全部结束。市供热办对检修责任不落实、改造不到位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整改情况纳入对供暖单位的综合考评内容。
  
  《通知》同时要求,金山热电联网工程要确保按期完工、按期供暖,其他局部联网区域要按市供热办规定的具体时限全面完成联网任务。10月20日前,联网区域各单位要对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进行冷态试运行,10月25日起进入热态试运行。热态试运行后,要对系统气阻、热平衡进行调整,保证按期开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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